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中央政府109年度歲入歲出預計達成平衡,然債務基金預計發行國庫券及舉辦短期借款共5千億元,恐有高估,允宜衡酌實需編列 日期:108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債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基金用途」項下編列「還本付息計畫-債務付息支出」1,042億4,071萬9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減少54億6,344萬6千元,主要包含償付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利息968億5,457萬1千元、中長期借款利息44億683萬3千元及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利息29億7,931萬5千元,然上開國庫券及短期借款之付息數係以109年度預計發行國庫券及舉辦短期借款總計5,000億元估列,恐有高估。茲說明如下:

(一)依據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中央政府為調節國庫收支,得發行未滿一年之國庫券,並藉以穩定金融。財政部為調節國庫收支,得洽借未滿一年之借款。」又第3條規定:「國庫券之發售採標售方式辦理;其標售底價,由財政部洽商中央銀行訂定。」另按國庫券經理辦法第7條規定意旨,國庫券發行或買回前,應刊登公告,其內容包括國庫券之標售、買回總額、形式、期別、償還期限、投標人資格、最高及最低投標額、投標單位、投標方式、地點、起訖時間及開標地點等資訊;借款部分,則洽各銀行採競價方式並辦理後續簽訂借款契約事宜。

(二)債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顯示,預計分別於108年度及109年度發行之國庫券及舉辦短期借款金額總計1,500億元及3,500億元(還本付息日均落於109年度),合計5,000億元(天期分別為364天及182天);應付利息分別為14億9,589萬元及14億8,342萬5千元,合計29億7,931萬5千元。

(三)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列示「經審慎籌劃檢討結果,歲入2兆1,022億元,歲出2兆1,022億元,歲入歲出平衡」。復觀察中央政府108年度截至10月之稅收情形,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限因逢颱風停班停課,順延至10月1日,累計1月至10月之稅課收入較107年度同期增加367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01.7%,整體財政狀況尚屬穩定,故僅於1月至4月間發行共8期、2,490億元之國庫券,到期時點均落於108年度,其中7期國庫券已分別於108年4月、6月、7月、8月及10月到期,僅「財108-4期」國庫券於108年11月到期。另據國庫署公告之108年度第4季國庫發行明細資料,10月至12月暫無發行國庫券之規劃,且近4年度(104至107年度)國庫券實際發行數額分別為2,337億元、2,173億元、2,200億元及1,600億元,平均為2,077億5千萬元。

綜上,近年因執行財政健全方案,國庫收支狀況轉趨良好,109年度總預算案歲入歲出預計達成平衡,且國庫券近4年度平均發行量約2,077億5千萬元,爰債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估計5,000億元之短期融資需求,恐有高估,允宜衡酌實際需求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