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人壽投資性不動產以前年度已投資金額計104.25億元,109年度預計增加投資性不動產20億元。經查:
(一)該公司不動產投資比率尚低於整體壽險業之平均水準,且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中,部分標的未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規定
保險法第146條之2第1項規定:「保險業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其投資總額,除自用不動產外,不得超過其資金百分之三十。但購買自用不動產總額不得超過其業主權益之總額。」臺銀人壽105至107年度投資性不動產之收入分別為2.71億元、2.63億元及2.88億元,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分別為1.10億元、1.14億元及1.21億元(詳附表1)。105至107年度不動產投資占各項投資項目之比率分別為2.27%、2.37%及2.33%,107年度整體壽險業之不動產投資占比平均則為4.59%(詳附表2),該公司不動產投資占比尚低於同業水準。
金管會於108年修正發布保險法第146條之2第1項關於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不動產達可使用狀態且已利用,並有合理之投資報酬率者,可認定為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保險業取得之不動產於取得後因故未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標準者,依該原則規定辦理展延即時利用期限。而臺銀人壽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中,台中大樓未符合即時利用,業經該公司申請並獲金管會同意展延即時利用期限至108年底,允應積極謀求因應作為,俾符合即時利用原則。
附表1:105至109年度投資性不動產之收入及費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5年決算
106年決算
107年決算
108年法定預算
109年預算案
收入
270,724
262,563
287,580
364,874
434,874
費用
110,459
113,511
120,792
138,651
177,774
※註:1.資料來源,臺銀人壽。
附表2:105至107年度不動產投資之占比與收益率
單位:%
年度
105
106
107
107壽險同業
占比
2.27
2.37
2.33
4.59
收益率
2.15
1.94
2.14
-
※註:1.資料來源,臺銀人壽。
(二)109年度擬增加20億元投資性不動產,惟整體不動產投資預估收益率並無明顯提升,允宜妥適評估投資標的
據臺銀人壽表示,109年度投資性不動產之投資項目主要仍以商用不動產為主,因不動產具有穩定收益及長期持有隱含資本利得之特性,與保險業保障型商品長期資金之性質相近,為保險業資產配置所必要之投資標的,投資性不動產地點之選擇主要以六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及新竹市等為主,因前述地區為工商業發展蓬勃區域,轄內商用不動產兼具租金受益性及較高之資本利得預期空間,相關不動產投資之評估均依該公司規定辦理,目前不動產市場仍處於量縮盤整局面,須循序漸進擴大不動產投資部位,俾改善資產配置。臺銀人壽109年度預計增加不動產投資20億元,該年度不動產投資占比略升至2.91%,然預估收益率僅為2.13%,與107年度實際收益率2.14%相較,並無顯著提升,故該公司允宜考量不動產市場發展趨勢,妥適評估不動產投資標的,以提升不動產投資收益。
綜上,107年度整體壽險業之不動產投資占各項投資之比率為4.59%,臺銀人壽為2.33%,尚低於整體壽險業之平均水準,該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中,尚有未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標準者,亟待研謀改善;另109年度增加投資性不動產20億元,不動產投資占比將略升至2.91%,然預估收益率未增反降,僅為2.13%,允宜妥適評估不動產投資標的,俾增進投資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