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銀人壽109年度預算案書乙、業務計畫及預算概要,三、(一)之3關於人壽保險業經營環境,該公司表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 17)預定於2022年生效,我國預估最早時時期程為2025年。過去保險公司以保費收入作為衡量利潤基礎,保險準備金之計提則鎖定保單發行之預定利率及相關精算假設,無法反映市場利率變動,負債及股東權益偏離實際之情形。未來於IFRS 17新制下,保險公司須待提供服務才認列合約服務利益(CSM),利潤尚未實現前,須將保費或預測未來現金流量列為『負債』,虧損性合約群組必須立即認列損失,不得與獲利性合約群組互抵,並以現時履約模型依現時市場變數及個別公司經驗值,每月更新契約負債衡量假設。」經查:
(一)為降低保險業衝擊,我國將俟IFRS 17國際生效日後3年再行接軌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於106年5月發布IFRS 17,嗣於107年11月宣布生效日為111年(2022年)。據金管會表示,我國導入IFRS 17除可完整與合理衡量保險合約,提升保險業財務報告透明度及可比較性外,亦有助於提升業者長期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與促進保險業永續發展,而我國接軌時程目前以國際生效日後至少3年(2025年)再實施為原則,以協助保險業順利接軌並降低衝擊。
(二)金管會為協助業者順利導入IFRS 17已採取相關措施,該公司允應配合主管機關妥為籌謀準備,並積極推展有助於貢獻IFRS 17負債公允價值商品
金管會已責成財團法人保發中心統籌邀集有關單位組成「推動我國採用IFRS 17專案小組」,協助推動我國保險業接軌準備事宜及解決接軌實務疑義,該會並督促各保險公司應成立IFRS 17接軌專案小組積極因應;該公司允應參照主管機關規劃時程,逐步推動IFRS 17施行前之相關準備作業。另臺銀人壽預算書表示,為減降IFRS 17實施後對財務之可能衝擊,商品發展須提升有助於貢獻負債公允價值評價、損益認列等規範之類別,尤其是較長年期之分期繳、固定利率型、保障型及終身型商品。是以,該公司除持續強化資本結構外,允宜配合上開發展重點妥為籌謀,推展有助於貢獻IFRS 17負債公允價值商品商品類型,俾逐步因應未來施行IFRS 17之財務衝擊。
綜上,IFRS 17預估最早將於2025年實施,該公司允應配合主管機關妥為籌謀準備,以強化資本結構,並依規劃進行商品類型之調整,發展有助於貢獻負債公允價值評價、損益認列等規範之商品類別,俾降低未來實施IFRS 17造成之財務衝擊。
(分機:1934 劉宜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