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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二、部分電網轄區或變電所之可併網容量不足,不利該區電源開發與再生能源發展,允宜配合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籌謀改善 日期:108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推廣目標總量為114年達2,700萬瓩以上。台電公司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近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開發計畫,截至108年6月底止已設置風力機組裝置容量29.4萬瓩、太陽光電系統1.9萬瓩,未來將持續推動太陽光電第二期至第五期、澎湖低碳島風力、離岸風力一、二期、綠島地熱發電機組試驗、小型再生能源…湖山水庫小水力發電計畫及全台小水力第一、二期發電計畫等,以提高再生能源占比。惟查:

(一)部分轄區或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亟須研謀改善

據台電公司網站公告資訊之69KV及161KV轄區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顯示69KV澎湖轄區之澎湖、馬公、湖西等3個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另161KV(超高壓)之龍潭南、后里及彰濱等3個轄區亦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又部分轄區雖整體尚餘可併網容量,惟轄區中部分變電所已無剩餘之可併網容量,例如69KV之新營轄區新塭變電所、161KV之龍潭北轄區之中壢變電所、高港轄區南工甲及林園變電所(詳附表1),亟需研謀改善,以免影響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

附表1:69KV 及161KV轄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之轄區一覽表

轄 區

所屬區域

變電層級

變 電 所

變電所可併網容量(MV)

P/S轄區

69KV

新營

嘉義

S/S

新塭

0

750

澎湖

澎湖

P/S

澎湖

0

0

澎湖

S/S

馬公

0

澎湖

S/S

湖西

0

161KV(超高壓轄區)

龍潭北

桃園

P/S

中壢

0

1,167

龍潭南

桃園

P/S

觀音

62

0

桃園

D/S

塘尾

591

桃園

D/S

保生

104

桃園

D/S

白玉

591

桃園

D/S

長發

613

桃園

D/S

榮成

613

桃園

D/S

忠福

613

桃園

D/S

興國

434

桃園

D/S

宋屋

371

桃園

D/S

中大

539

桃園

D/S

楊梅

469

桃園

D/S

富岡

371

新竹

P/S

梅湖

1,018

后里

苗栗

D/S

房裡

0

0

苗栗

P/S

銅中

0

台中

D/S

外埔

550

台中

D/S

昌平

1,227

台中

D/S

潭寶

1,227

台中

D/S

大雅

1,227

台中

D/S

豐原

1,227

台中

P/S

翁子

519

彰濱

彰化

D/S

線西

616

0

彰化

D/S

草港

550

彰化

D/S

福興

1,248

彰化

D/S

漢寶

542

彰化

D/S

鹿西

624

彰化

D/S

鹿東

550

嘉民北

澎湖

P/S

澎湖

0

1,650

高雄

高雄

D/S

西甲

0

30

高雄

D/S

鎮北

0

高港

鳳山

P/S

南工甲

0

979鳳山

P/S

林園

0

※註:1.資料來源,摘錄台電公司公開資訊網/業務公告/再生能源併網/107年161KV轄區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表及107年69KV轄區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表。網址: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123

2.本表之容量估算採N-1方式,並扣除已取得籌設之再生能源容量及運轉中電源。

3.本表公告容量係包含輸配電層級可併網容量,上一電壓等級可併網容量已含計該電壓層級以下所有可併網容量。

4.本表可併網容量因各轄區內用電負載及輸配電設備裝置容量不同而有所差異。

5.本表係概估容量,實際可併網容量隨受理之案件逐件扣減,且需進行系統衝擊分析者需經檢討符合規範。

6.因目前澎湖變電所再生能源占比過高,故未來併網須視澎湖海纜完工後之實際可併網容量決定。

(二)允宜積極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辦理電力網工程,俾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

針對部分轄區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台電公司說明原因及因應對策略以:「顯示無可併網容量係容量已使用完畢,澎湖地區檢討結果係台澎海纜未完成前,該地區再生能源電源併網與負載量之比例已達系統安全運轉上限,故於前述工程完成之前暫無可併網容量;另造成超高壓變電所整體轄區可併網容量為0現象發生於特定區位,分析皆為離岸風力發電及大型傳統火力機組混合所在地區之超高壓變電所轄區,該轄區現階段電網運用程度已造成超高壓變電所可逆送電力容量達上限,代表該地區電源供給大於負載需求甚多,造成轄區無法再容納其他電源併網(包含傳統及再生能源機組)。如為再增加併網容量則需另擴充輸變電系統方可增加容量,已針對併網熱點容量較不足地區,陸續啟動加強電力網工程因應。」(詳參附表2),以上顯示轄區併網容量不足將限制新增電源開發,允宜加強辦理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電力網工程等計畫,俾早日改善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俾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

綜上,台電公司部分69KV及161KV轄區或變電所已無可併網容量,爰無法再容納其他電源併網,恐影響該區域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之推動,允宜配合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研謀改善。

附表2: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原因及因應對策簡明表

變電所/轄區

併網量為0之原因

因應對策

澎湖

161kV台澎海纜尚未完工,使澎湖地區再生能源併網容量受限。

台澎海纜完工後,可增加再生能源併網量。

龍潭南

因大量傳統電源(大潭)及IPP機組集中於龍潭南,使該轄區再生能源併網量受限。

161kV大潭~梅湖二回線新建工程完工後,可增加再生能源併網量。

后里

為提升通霄機組出力,后里轄區之翁子、豐原、大雅及潭寶變電所由通霄電廠透過161kV線路引供。因該轄區電源過剩,再生能源併網量受限。

通霄電廠345kV電源線完工後,可增加該轄區再生能源併網量。

彰濱

因大量傳統電源(中火)、IPP機組(星彰、星元)及離岸風力集中於彰濱轄區,使該轄區再生能源併網量受限。

彰化離岸一期加強電力網工程完工後,可增加再生能源併網量。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