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09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編列1億246萬元,係延續辦理專案計畫。經查:
(一)計畫概述與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太陽光電第4期計畫係規劃於自來水公司轄管之8座水庫水域,設置水面型浮動式太陽光電,總裝置容量約11.55千瓩,預定期程為107年度至109年度,投資總額6億1,269萬8千元,截至108年度已編列5億1,023萬8千元。截至108年9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8,141萬6千元,執行率15.96%,顯屬嚴重落後。
(二)因部分水庫場址遭地方反對而取消設置,刻正啟動修正計畫作業,允宜配合計畫修正案重新檢討109年度所需經費
據台電公司表示略以:「本計畫因蘭潭水庫遭嘉義市政府反對,迄未取得籌設許可;仁義潭水庫雖取得籌設許可,惟開工後嘉義縣政府函請水利署及能源局暫緩准予仁義潭水庫設置光電,嗣因地方政府堅決反對設置,水利署爰同意台水公司取消嘉義蘭潭及仁義潭之設置。經經濟部國營會108年7月2日召開『研商台電公司《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疑義會議』結論,蘭潭、仁義潭及澎湖3座水庫減作之容量,由台水公司湖山淨水場、鯉魚潭、豐原淨水場及台中港備援中心等處設置光電設施補足,同年8月8日國營會召開『台電公司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淨水場域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後續辦理情形追蹤會議』,會議結論為蘭潭及仁義潭之減作部分由台水公司淨水場補足。爰此,本計畫設置太陽光電場址調整為新竹寶山、苗栗永和山及高雄鳳山等3座水庫外,再新增台水公司6座淨水場場址。」
復據台電公司表示,刻已啟動本計畫第2次修正前置作業,修正方向為下修投資總額及裝置容量,並延長計畫期程,預定於108年11月提報台電公司投審會。以上顯示太陽光電第4期計畫預定將下修投資總額、並延長執行期程。爰此,本計畫分年進度及各年度經費勢將須配合調整,允宜依本計畫修正案覈實檢討109年度所需經費,俾符實際。
綜上,太陽光電第4期計畫因部分場址遭地方反對而取消或調整施作,刻正辦理修正計畫前置作業,擬調整施作場址並下修投資總額,台電公司除須儘速完成計畫修正作業,以利後續執行外,允宜依計畫修正案覈實檢討109年度所需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