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編列採購原料鈾及製造核能燃料用款13億4,434萬2千元。據台電公司說明,核燃料採購分為:鈾料(鈾原料)及後續之轉化服務、濃縮服務與製造服務等3階段加工服務,109年度預計採購數量及金額詳附表1。
附表1:台電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核能燃料採購預算估列明細表
階 段
預計採購量
金額(千美元)
金額(新台幣億元)
鈾料
0 1b
0
0
轉化服務
62,283 KgU
1,116
0.33
濃縮服務
372,454 SWU
23,832
6.95
製造服務
51,580 KgU
17,199
5.01
運輸服務等台幣項目
1.15
合 計
13.44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2.匯率按1美元:31.8965元新台幣估算。
經查:
(一)核能燃料週期需求量及庫存情形
據台電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止該公司核能燃料庫存為:1.鈾料1,187萬7千磅。2.製成核燃料庫存分別為:核一廠20束、核二44束及核三廠73束。復據該公司表示,核電廠每次大修約需更換並裝填1/3~1/4之新核燃料,除核一廠業已停止運轉外,依存量占一填換週期(18個月)之需求量比例估算,目前製成核燃料存量可供運轉時間分別為核二廠4.60個月、核三廠19.32個月(詳附表2)。
附表2:台電公司108年8月底製成核燃料庫存量及可供運轉時間表
電廠
製成燃料庫存(束)
週期需求量(束)
1機組可運轉時間(月)
核一廠
20
兩部機組原規劃於107年12月及108年7月屆齡除役,並已奉經濟部核准於機組運轉執照到期後除役。惟目前該兩部機組均已停止運轉。
核二廠
44
172
4.60
核三廠
73
68
19.32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二)依電業法規定我國核能機組應於114年以前停轉,允宜審酌庫存狀況及核能機組運轉時限核實檢討核燃料採購業務,以避免浪費
依電業法第95條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是以,我國3座核電廠之核能機組將採屆齡除役、不延役之方式處理。雖據台電公司表示,目前鈾料庫存量已可供應核能機組運轉至除役所需,故已停止辦理鈾料採購,前揭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係為核能機組所需核燃料之轉化服務、濃縮服務及製造服務之需用款。
惟鑑於核一廠已屆齡除役,除部分製成核燃料已裝填未運轉使用外,尚有20束未裝填之製成核燃料庫存,由於無法轉供其他核電廠使用,後續尚須研議處理。爰此,隨著核能機組停止運轉之法定期限(民國114年)將屆至,台電公司允宜審酌核燃料庫存狀況及核能機組剩餘運轉時間,妥慎評估核燃料轉化服務、濃縮服務及製造服務之數量,俾增管理效益。
綜上,鑑於電業法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且台電公司目前尚有製成核燃料庫存,台電公司允宜審酌機組運轉時限及核原料庫存實況,核實檢討核燃料採購之預算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