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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一七、鑑於核一廠停轉時尚有燃料庫存,且無法轉供他廠使用,核能原料採購經費,允宜審酌機組運轉時限及核原料庫存實況,核實編列,以避免浪費 日期:108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台電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編列採購原料鈾及製造核能燃料用款13億4,434萬2千元。據台電公司說明,核燃料採購分為:鈾料(鈾原料)及後續之轉化服務、濃縮服務與製造服務等3階段加工服務,109年度預計採購數量及金額詳附表1。

附表1:台電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核能燃料採購預算估列明細表

階 段

預計採購量

金額(千美元)

金額(新台幣億元)

鈾料

0 1b

0

0

轉化服務

62,283 KgU

1,116

0.33

濃縮服務

372,454 SWU

23,832

6.95

製造服務

51,580 KgU

17,199

5.01

運輸服務等台幣項目

1.15

合 計

13.44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2.匯率按1美元:31.8965元新台幣估算。

經查:

(一)核能燃料週期需求量及庫存情形

據台電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止該公司核能燃料庫存為:1.鈾料1,187萬7千磅。2.製成核燃料庫存分別為:核一廠20束、核二44束及核三廠73束。復據該公司表示,核電廠每次大修約需更換並裝填1/3~1/4之新核燃料,除核一廠業已停止運轉外,依存量占一填換週期(18個月)之需求量比例估算,目前製成核燃料存量可供運轉時間分別為核二廠4.60個月、核三廠19.32個月(詳附表2)。

附表2:台電公司108年8月底製成核燃料庫存量及可供運轉時間表

電廠

製成燃料庫存(束)

週期需求量(束)

1機組可運轉時間(月)

核一廠

20

兩部機組原規劃於107年12月及108年7月屆齡除役,並已奉經濟部核准於機組運轉執照到期後除役。惟目前該兩部機組均已停止運轉。

核二廠

44

172

4.60

核三廠

73

68

19.32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二)依電業法規定我國核能機組應於114年以前停轉,允宜審酌庫存狀況及核能機組運轉時限核實檢討核燃料採購業務,以避免浪費

依電業法第95條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是以,我國3座核電廠之核能機組將採屆齡除役、不延役之方式處理。雖據台電公司表示,目前鈾料庫存量已可供應核能機組運轉至除役所需,故已停止辦理鈾料採購,前揭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係為核能機組所需核燃料之轉化服務、濃縮服務及製造服務之需用款。

惟鑑於核一廠已屆齡除役,除部分製成核燃料已裝填未運轉使用外,尚有20束未裝填之製成核燃料庫存,由於無法轉供其他核電廠使用,後續尚須研議處理。爰此,隨著核能機組停止運轉之法定期限(民國114年)將屆至,台電公司允宜審酌核燃料庫存狀況及核能機組剩餘運轉時間,妥慎評估核燃料轉化服務、濃縮服務及製造服務之數量,俾增管理效益。

綜上,鑑於電業法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且台電公司目前尚有製成核燃料庫存,台電公司允宜審酌機組運轉時限及核原料庫存實況,核實檢討核燃料採購之預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