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109年度預算案編列「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稅捐與規費」1億7,281萬4千元,其中與停閉廠房及歇業場所建物有關之房屋稅預估約317萬9千元。經查:
(一)停閉廠房閒置多年,未能積極活化運用
截至108年8月底台糖公司停閉廠區建物閒置面積合計5萬7,145.45平方公尺,歇業營業場所建物閒置面積合計3萬4,823.54平方公尺(詳附表1)。依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九)點規定:「特種基金應積極活化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不動產,以發揮資產效益,…。」另依經濟部所屬事業固定資產管理要點第20點規定:「各事業對閒置或運用率過低之固定資產應由資產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分析研究設法利用,或迅予處理,以減少資產之閒置及損失。」107年底停閉廠區中,有6處(包括埔里、北港、南靖、新營副產加工廠、旗山及池上糖廠)處於閒置狀態,該等建物面積合計5萬7,145.45平方公尺;至於閒置之歇業場所計有2處(包括原經營蜜鄰超市之白河國泰店及金銀島購物中心)建物面積合計3萬5,799.47平方公尺,與上述規定與原則未盡相符。
(二)部分停閉廠房及歇業場所閒置未積極利用,造成資金積壓尚須負擔稅賦
台糖公司截至107年底計有6處閒置停閉廠房及營業場所之建物,107年度仍需負擔經管費用3,395萬8千元,其中營業場所部分,由於108年6月該公司量販店停止營業,致建物建置面積已減少,截至108年8月底止,僅高雄金銀島購物中心仍有閒置建物3萬4,823.54平方公尺尚待活化。由於停閉廠房及歇業之營業場所倘長年閒置,未積極利用,不僅積壓資金且尚須負擔稅賦,爰應加強活化成效。
附表1:台糖公司部分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之建物閒置情形表
單位:平方公尺、新臺幣千元
序號
廠名
建物閒置面積
經管費用
109年度預估房屋稅
107年底
108年8月底
107年度
108年8月底
停閉廠房合計
57,145.45
57,145.45
1,357
761
1,143
1
埔里廠區
1,743.93
1,743.93
24
16
24
2
北港廠區
18,858.51
18,858.51
679
309
464
3
南靖廠區
13,749.13
13,749.13
282
188
282
4
新營副產加工廠區
1,157.55
1,157.55
-
-
-
5
旗山廠區
13,583.77
13,583.77
313
209
314
6
池上糖漿廠區
8,052.56
8,052.56
59
39
59
歇業營業場所合計
35,799.47
34,823.54
32,601
5,369
2,036
1
蜜鄰白河國泰店
975.93
-
359
91
-
2
高雄金銀島購物中心
34,823.54
34,823.54
32,242
5,278
2,036
※註:1.資料來源:台糖公司提供。
2.經管費用包含房屋稅613萬元。
綜上,台糖公司各區處停閉廠房及部分歇業營業場所之建物已閒置多年,不僅積壓資金運用,亦須負擔稅賦等,允宜積極改善,以提高資產運用效益。
(分機:1925 賴欣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