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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0、109年度預計獲增撥8億餘元,惟與新增計畫總額相近,累計短絀金額仍持續增加,且部分新增計畫未具自償性,允宜由公務預算辦理,以符該基金之本質 日期:108年12月 報告名稱:經濟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黃俊傑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現金流量預計表「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增加基金、公積及填補短絀」編列8億6,765萬元,係國庫預計於109年度增撥是項數額予該基金。經查:

(一)109年度基金獲增撥8億餘元,惟與新增計畫總額相近,無助於改善累計短絀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因資金即將用罄,於108年3月函報行政院研提109年度至112年度由國庫撥充基金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庫撥補計畫-推升中小企業發展動能計畫」,獲該院108年7月核復同意增撥共50億元,經考量政府整體財政收支及基金財務後,109年度預計增撥8億6,765萬元。惟該基金109年度新增辦理「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3億2,200萬元、「林口新創園國際創業聚落營運計畫」1億77萬元及「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方案」4億4,900萬元,合計8.7億餘元,恰與該基金109年度預計獲增撥數相當,爰該基金109年度累計短絀金額仍持續增加,未獲改善(詳附表1)。

附表1:近年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及政府撥補金額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本期短絀

累計短絀

政府撥補金額

103

-484,909

-1,702,391

0

104

-562,614

-2,265,005

0

105

-499,510

-2,764,515

0

106

-409,122

-3,173,637

0

107

-652,908

-3,826,545

227,000

108

-599,423

-4,464,016

215,650

109

-1,347,232

-5,773,772

867,650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2.103-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3.累計短絀預計數依前年度決算及法定預算通過情形滾動修正。108年度累計短絀法定預算數係依106年度累計短絀決算數31億7,363萬7千元加計編列年度107年度短絀法定預算數6億9,095萬6千元及108年度短絀法定預算數5億9,942萬3千元,推估為44億6,401萬6千元;109年度累計短絀預算案數係依107年度累計短絀決算數38億2,654萬5千元加計編列年度108年度短絀預算案數5億9,999萬5千元及109年度短絀預算案數13億4,723萬2千元,推估為57億7,377萬2千元。

4.行政院於106年1月24日以院授主基經字第1060200058號函同意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業務自107年起併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辦理,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6年12月31日資產1億7,858萬6千元、負債720萬1千元及基金餘額1億7,138萬5千元,自107年度起併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二)109年度部分新增計畫不具自償性,未符作業基金精神,允宜改由公務預算辦理

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屬作業基金,具有付出仍可收回之特性,其辦理公共建設或策略性產業投資等之資金、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所付出之成本,皆可藉由處分、收益或收費等方式予以收回。

惟109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增辦理之多項計畫,除「林口新創園國際創業聚落營運計畫」預計每年可產生營運收入挹注該基金,尚符作業基金「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規定以外;其餘「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由該基金支付中小企業前5年銀行委辦手續費1.5%、「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方案」預計由基金補助3萬家中小型店家、每家3萬元導入科技應用服務等,由於該二項計畫皆屬補助性質,該基金並無相對應之收入,不具「付出仍可收回」之特性而不宜納入作業基金範疇,允宜改由公務預算辦理,以符作業基金特性。

綜上,109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雖獲增撥8億餘元,惟該基金109年度累計短絀金額仍持續增加,且部分新增計畫未符作業基金精神,允宜改由公務預算辦理,俾符合該基金之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