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天然氣政策法規與產業發展」2,900萬元,辦理天然氣法規與產業發展等相關事宜。經查:
(一)107年8月修正「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自備儲槽容量規定」,提高自備儲槽容積天數及安全存量天數
依經濟部規劃,能源轉型政策以展綠、增氣(天然氣)等為主軸,為增加供氣穩定,該部於107年8月27日修正公告「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自備儲槽容量」(下稱儲槽規定),規定天然氣生產事業、進口事業或同時經營天然氣生產及進口事業(僅中油公司)之自備儲槽容積天數由107年度之15天,逐漸增加至116年之24天(詳附表1);另為因應進口中斷等偶發性事件影響液化天然氣 (LNG)船卸收,並增訂事業存量(緊急時期可維持供氣穩定)天數,由108年之7天逐漸增加至116年之14天。
附表1:台灣中油公司儲槽容積天數實際及預估趨勢表 單位:天
年度
儲槽容量天數
進口事業存量天數
規定容量天數
公司容量天數
規定存量天數
公司存量天數
107
15
15.7
-
10.3
108
18.4
7
8.3
109
17.3
7.8
110
16.5
7.9
111
16
15.9
8
7.9
112
16.8
8.3
113
17.8
8.7
114
20
17.2
11
8.1
115
16.5
7.3
116
24
22.9
14
10.3
※註:1.資料來源,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2.107年度天數係實際天數,108年度起為預估天數,進口天然氣事業存量天數自108年度起始有最低天數之規範。
3.中油公司天然氣接收站擴建工程如下:
(1)107年臺中廠二期計畫3座儲槽完工。
(2)111年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1座儲槽完工。
(3)112年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2座儲槽完工。
(4)115年臺中廠三期計畫2座儲槽完工、永安廠3座儲槽完工。
(5)116年臺中廠港外擴建3座儲槽完工。
(二)新建天然氣第三接收站因環保疑慮而縮減儲槽容量,未來中油公司實際儲槽容量天數及事業存量天數恐與法規要求有間
中油公司107年度天然氣儲槽容量天數15.7天,尚符法規規定。該公司辦理「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雖於107年10月通過環評審查,惟因環保等議題影響,開發面積自232公頃縮減至23公頃,液化天然氣儲槽亦由總容量128萬公秉減至32萬公秉,修正後計畫預計116年9月可全量供氣,惟開工後遭環保團體陳抗,推動進度之掌握有其困難。
審計部依中油公司提供之資料,估算該公司所轄液化天然氣儲槽之儲槽容量天數,其中該公司恐於111年度、114年度至116年度不符法規要求,不足天數分別為0.1天、2.8天、3.5天及1.1天;另事業存量天數部分,中油公司於111年、114年至116年恐難以達到法規要求,不足天數分別為0.1天、2.9天、3.7天及3.7天。
準此,中油公司儲槽容積天數及事業存量天數未來皆有未符法規要求之疑慮,恐形成用氣發電缺口,為達成114年燃氣發電占比達50%之目標,能源局宜研謀善策,俾確保供氣無虞及能源供應穩定。
綜上,石油基金辦理天然氣政策法規與產業發展計畫,由於中油公司未來可能出現儲槽容量天數及安全存量天數不符法規要求情形,為利天然氣供應之穩定安全,能源局允宜督促該公司研謀善策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