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為資源媒合及經費挹注,串聯客家文化生活與地方事務,結合客庄節慶及文化資產等資源,開發客庄文化體驗遊程,並運用多媒體。109年度預算案於「客家文化產業發展-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項下辦理「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計畫期程109-114年,總經費46億8,380萬4千元,本年度編列7億8,063萬4千元(業務費1億2,356萬元,設備及投資200萬元,獎補助費6億5,507萬4千元),辦理內容詳附表1。經查:
附表1:客委會「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辦理內容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計畫
期程
總經費
經費需求
辦理內容
109年度
未來
年度
1.營造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
109-114
39.0
6.50
32.5
辦理「建立地域性客庄發展合作平臺」、「整合相關資源,有效利用客家文化館舍」、「活化利用客庄文化資產」、「建構優質移居及觀光環境」及「建置在地產業發展設施」等工作。
2.提升客庄人文經濟競爭力
109-114
4.11
0.68
3.43
辦理「培力在地人才」及「鼓勵青年進駐創生聚落」等工作。
3.提升客家聚落國際能見度
109-114
3.73
0.62
3.11
辦理「優化客庄觀光環境」及「行銷創生聚落」等工作。
合計
46.84
7.80
39.04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客委會之109 至114年度中長程個案計畫「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內容。
(一)前期計畫內容及補助經費情形
1.計畫內容:客委會自97年度起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97-102年)」,總經費36億7,430萬元,嗣於103年度起辦理第2期「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103-108年)」,總經費35億4,123萬9千元,其中第1期係補助辦理客家文化聚落保存及再利用;客家文化館舍營運輔導、充實館藏設備及活化計畫;修建歷史人文建築與客家文化館舍;辦理以前年度生活環境營造空間之延續性工程,及配合桐花祭設施改善工程等。第2期之補助重點則為辦理客家聚落空間保存及發展再利用、客家人文歷史資產調查及名人故居歷史建物、活化客家既有館舍經營輔導機制等。
2.補助範圍:客委會依據「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維護管理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之地方政府,範圍包括客家語言、文化之傳承與發揚,或客家產業之行銷推廣與創新發展為主要目的所建置之館舍。
3.補助情形:據客委會所提供之資料(詳附表2),辦理第2期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之103年度至108年度8月底核定補助金額及竣工案件數分別為3.30億餘元(123件)、5.01億餘元(184件)、7.55億餘元(81件)、6.13億餘元(159件)、5.99億餘元(62件)及3.79億元(92件),合計31.77億元(701件),顯示該計畫近年補助經費撥付地方政府金額及件數不少。
附表2:第2期「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103-108年)」補助案件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件
年度
辦理客家社區聚落空間保存規劃調查、客家文化館舍營運活化
辦理客家聚落空間保存及歷史建物修復工程;客家文化館舍營運
合計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103
1.22
62
2.08
61
3.30
123
104
1.10
59
3.91
125
5.01
184
105
1.71
29
5.84
52
7.55
81
106
1.64
32
4.49
127
6.13
159
107
1.36
37
4.63
25
5.99
62
108
0.74
44
3.05
48
3.79
92
合計
7.77
263
24.00
438
31.77
701
※註:1.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2.103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尾差係四捨五入所致。
(二)允宜依活化補助作業要點,賡續輔導相關地方政府並逐步建立自主營運機制
客委會之「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其中辦理營造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工作項目係延續第2期「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103-108年)」賡續執行相關工作。該計畫依「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社區聚落空間保存規劃調查、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客家聚落空間保存及歷史建物修復工程及客家文化館舍營運等。由該會列管全國各地方政府設立20座客家文化館舍情形觀之(詳附表3),迄107年底新竹縣縣史館、嘉義縣溪口鄉文化生活館、嘉義縣溪口客家文化館、臺南市南瀛客家文化會館、花蓮縣鳳林鎮客家文物館及玉里鎮客家生活館等6館,107年度參訪人次分別為7萬6千餘人次、1萬6千餘人次、1萬餘人次、1萬5千餘人次、5千餘人次及1萬5千餘人次,上揭各館若以107年度與102年度比較參訪人次皆呈負成長,減幅分別為19.81%、50.56%、12.01%、40.08%、64.99%及36.98%,容待提升。
附表3:已開館客家文化館舍經費及參觀人次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人次
會館
開館時間
開始補助年度
102年
(A)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B)
108年1至8月
參訪人次成長率(%)
(B-A)/A
補助金額
(註3)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
94年08月
97年
844,057
924,126
937,824
938,218
730,747
952,343
545,113
12.83%
3,396
桃園市客家文化館
97年03月
97年
426,462
529,658
483,117
605,679
616,218
627,856
324,558
47.22%
3,400
桃園市新屋鄉客家文化圖書館
98年03月
97年
146,527
132,626
195,919
195,176
191,756
193,469
119,641
32.04%
106
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
97年07月
96年
292,945
168,623
201,239
623,284
603,576
625,033
364,529
113.36%
5,502
蕭如松藝術園區
97年06月
98年
38,848
48,964
49,780
53,648
62,573
57,366
37,851
47.67%
1,455
新竹縣橫山鄉大山背客家人文生態館
95年04月
95年
13,661
45,736
56,000
56,900
55,500
56,100
28,200
310.66%
-
新竹縣縣史館
97年08月
98年
94,867
276,025
133,972
108,980
70,669
76,072
18,943
-19.81%
1,102
貓裏客家學苑
100年
02月
101年
7,500
8,000
9,845
17,550
14,400
17,924
9,871
138.99%
1,616
臺中市石岡區土牛客家文化館
95年05月
96年
91,392
98,161
94,808
95,154
109,389
113,320
61,025
23.99%
1,894
嘉義縣溪口鄉文化生活館
96年12月
96年
32,668
34,787
35,126
34,005
19,630
16,151
10,807-50.56%
796
嘉義縣溪口客家文化館
98年10月
99年
12,110
11,869
11,845
12,820
8,402
10,655
7,834
-12.01%
嘉義縣客家文化會館
100年
06月
100年
13,615
23,619
25,928
27,618
27,707
29,158
15,797
114.16%
921
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
99年01月
94年
21,119
33,007
32,855
35,123
26,842
43,326
26,800
105.15%
2,575
臺南市南瀛客家文化會館
96年03月
96年
26,102
22,646
22,646
場館整修
場館整修
15,640
14,692
-40.08%
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
99年10月
98年
208,149
239,892
270,077
223,332
185,874
228,696
118,333
9.87%
1,749
屏東縣客家文物館
90年
97年
場館整修
場館整修
場館整修
39,636
33,042
32,453
19,822
-
1,060
花蓮縣鳳林鎮客家文物館
94年01月
94年
16,560
20,487
18,897
19,946
18,568
5,798
14,089
-64.99%
222
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暨演藝堂
96年07月
96年
36,250
44,175
65,477
59,260
54,034
44,919
20145
23.91%
2,430
玉里鎮客家生活館
95年06月
95年
25,194
31,921
34,288
29,042
11,333
15,878
6,109
-36.98%
746
臺東縣客家文化園區
98年12月
96年
78,407
79,255
70,270
65,553
106,801
81,041
52,476
3.36%
1,677
合計
2,426,433
2,773,577
2,749,913
3,240,924
2,947,061
3,243,198
1,816,635
33.66%
30,647
※註:1.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2.係102年至108年8月之總補助金額。
3.表內數據尾差,係四捨五入所致。
上述參觀人次偏低之部分館舍(如嘉義縣溪口客家文化館、玉里鎮客家生活館等),或為具文化保存價值之古宅修建,或其規模較小,或地區偏遠人口較不密集,故參觀人次較少,然因該會興(修)建或補助地方政府興(修)建各類客家文化館舍仍持續進行,客委會允宜持續針對館舍閒置或使用率偏低原因,提供必要之輔導與協助,並提出具體可行之活化措施,以提升客家文化館舍營運效能。
另102至108年8月底該會依活化補助作業要點補助上開20座客家文化館舍經費為3億647萬餘元,其中最高為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5,502萬餘元,最低為桃園市新屋鄉客家文化圖書館106萬餘元。按該會補助各該館舍經營及活化,迄今已逾8至14年,以參訪人次衡之,除前述6館舍外多數館舍參訪人次上升,初步已達成行銷客家文化、提升社區參與及使用等目標,故為降低對中央政府補助經費依賴,該會允宜依活化補助作業要點,賡續輔導相關地方政府並逐步建立自主營運機制,俾利客家文化館舍永續經營。
綜上,客委會「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賡續執行補助地方政府興、修建各類文物、文化館,惟部分客家文化館舍參訪人次仍偏低且呈負成長,允宜賡續輔導加強活化措施並逐步建立自主營運機制,以提升客家文化館舍營運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