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8年截至9月底尚未成立,主管機關作業效率未盡理想,允宜提升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暨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為辦理全國性之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等傳播事項,以保障客家族群傳播權益,客家基本法皆明定中央政府須設置「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7年12月25日本院通過「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並於108年1月7日公布施行,惟據主管機關客委會說明,該基金會截至108年9月底止尚未完成設立登記,恐影響客家傳播業務推動。
該基金會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支出371萬8千元,其中用人費用286萬8千元,用人費用占業務支出比率為77.14%。又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支出1億9,537萬8千元,其中用人費用2,500萬元,用人費用占業務支出比率為12.80%。據客委會提供資料(詳附表1),108年度預計員工人數為10人,惟預算執行截至108年8月底實際數0,顯示主管機關客委會作業效率未盡理想,允宜提升。
附表1: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近年度員工人數及用人薪資費用明細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預算案
108年度8月底實際數
109年度預算案
員工人數
10
0
30
用人費用
2,868
0
25,000
(1)薪資
2,255
0
20,385
(2)獎金
451
0
3,000
(3)加班費
併入(2)
0
1,000
(4)退休金提撥
162
0
300
(5)保險費
併入(2)
0
315
※註:1.客家委員會提供。
綜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於108年1月7日公布施行後,該基金會即應依法儘速成立,俾利客家傳播媒體公共化,進而保障客家族群媒體近用權,惟該基金會108年截至9月底止尚未完成設立登記,該主管機關客委會之作業效率未盡理想,允宜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