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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9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9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5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5042
  • 一、重建業務應回歸由各部會賡續辦理,且行政院應負責後續追蹤控管
  • 二、特別預算及基金執行進度緩慢,應加強執行
  • 三、公債發行超過實際需求且並非專款專用,實有未當
  • 四、用人費用決算數與預算數有明顯差異,預算編列未盡覈實
  • 五、應對於災區重建計畫執行成果總檢討,使外界充分了解政府施政成效
  • 六、該基金無特定收入來源,卻列為特別收入基金,違反預算法分類
  • 七、基金融資撥貸預算執行績效不彰,另部分貸款災民無力繳納,宜儘早謀求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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