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業推動創新研發之績效欠佳,欲有效推動,除適度放寬法令及加速審查等條件配合外,亦需主管機關、金融機構及周邊單位之通力合作,始能克竟其功。經查:
(一)金管會委外研究計畫之決算數驟減,且尚無自行研究之情形,不利於研究創新
金管會100年度至103年度委外研究計畫件數分別為6件、6件、4件及3件,決算數分別為525萬4千元、433萬5千元、266萬7千元及219萬4千元,決算數於3年間驟減約60%。另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第3條:「研究發展工作由各機關主管研考業務單位推行,並按左列方式進行研究:一、本機關人員自行研究。二、與有關機關人員共同研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本會掌理下列事項:…十、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相關統計資料之蒐集、彙整及分析。…。」及第7條第3項:「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支出用途如下:…二、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展。…。」爰該會職掌包括金融市場及制度之研究,另依同法第17條:「本會及所屬機關因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對衍生性金融商品、資產證券化、投資銀行、融資性租賃、期貨、精算及資訊科技等有專門研究之資深人員60人至100人。」聘用有專門研究之資深人員64人。查該會101至103年度職員及聘用人員人數合計分別為942人、936人及934人,其中具碩博士學歷人數分別為545人、543人及540人,占比分別為57.86%、58.01%及57.82%,研究人力充沛,惟該會101年度至103年度卻未辦理自行研究,不利於研究創新。另查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中央銀行及審計部等財經相關部會,每年度除委外研究、出國考察及出版刊物外,均對主管業務或行政管理提出自行研究,凸顯該會未能積極自行辦理金融創新研究。
(二)我國金融機構尚無與國內金融同業、異業或結合周邊單位共同研發之情形;另公股銀行研究發展支出比率相對偏低
據金管會說明,我國金融機構尚無與國內金融同業、異業或結合周邊單位共同研發之情形;另自100年以後與國外金融機構進行合作研發新金融商品情形,除元大寶來投信及新光投信與國外金融機構合作研發金融商品、期交所與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合作,授權Eurex於103年5月15日上市以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為交易標的之一天期期貨契約等3個案例外,其餘銀行業及保險業尚無此類案例。此外,由101年度至103年度本國銀行研究發展支出占淨收益之比率分析,僅台北富邦銀行達2%以上,而臺灣銀行、合庫商銀、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及台灣企銀等公股銀行均在0.1%以下,研究發展支出比率相對偏低,不利於研究創新。
(三)台灣金融研訓院等周邊研究單位研究收入占比偏低,亦無研發創新商品或服務方式之案例
以金管會周邊研究單位之收入結構分析(詳附表13),證基會之主要收入為訓練收入(約占45%)及測驗收入(約占25%),台灣金融研訓院之主要收入為測驗收入(約占35%)及訓練收入(約占30%),研究收入則分別約為7%及5%,比率不高,係該2單位主要依賴辦理測驗及訓練業務創造收入,以維持營運所致;另保發中心主要財源由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補助及金管會委辦專案計畫(合計約占70%),自籌財源壓力較輕,惟其研究收入僅約為2%,為三單位中最低者,顯示其研發質量有待提升。此外,以上周邊單位101年度至103年度均無研發創新商品或服務方式之案例,似未能充分發揮研究發展功能。
(四)金融創新專題研究計畫之件數及金額偏低;另金融業未妥善運用科專計畫研發平台
依據科技部統計,99年度至103年度研究專題計畫核定件數分別為1萬4,262件、1萬4,011件、1萬4,581件、1萬4,126件及1萬3,766件;其中金融類分別為48件、55件、47件、57件及42件,占比分別為0.34%、0.39%、0.32%、0.40%及0.31%;核定金額分別為148.71億元、138.19億元、154.01億元、155.63億元及159.95億元;其中金融類分別為0.24億元、0.28億元、0.22億元、0.28億元及0.20億元,占比分別為0.16%、0.20%、0.14%、0.18%及0.13%(詳附表14),另金融創新專題研究計畫核定件數分別為0件、0件、1件、2件及1件,核定金額分別為0元、0元、43萬元、65萬元及42萬元,創新專題研究計畫之件數及金額偏低。
此外,經濟部技術處為協助產業進行技術研究發展,每年度編列科技專案研發補助經費約170億元,包含工研院等法人科專、科技專案推動、業界及學界科專等補助計畫,其中業界科專係經濟部技術處於88年開始推動,透過政府直接或間接補助企業進行研發,以鼓勵及引導企業投入技術創新,協助業者提升產業技術能力。經查99年度至103年度金融業(銀行、證券及保險)均未參與科專計畫,故無法運用該平台從事金融商品研發。
綜上,金管會委外研究計畫之決算數驟減,且尚無自行研究之情形;金融機構與國內金融同業、異業或結合周邊單位共同研發之績效欠佳;台灣金融研訓院等周邊研究單位研究收入占比偏低,亦無研發創新商品或服務方式之案例;金融創新專題研究計畫之件數及金額偏低;及金融業未妥善運用科專計畫研發平台等,不利於金融商品研發能量之提升。
附表13:金管會周邊研究單位101年度至103年度收入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目 \ 年度
證基會
保發中心
金融研訓院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研究收入
101
12,955
4.83%
4,620
1.76%
13,586
3.17%
102
13,788
5.73%
4,469
1.82%
15,111
3.19%
103
17,762
7.35%
5,440
2.15%
24,338
5.04%
訓練收入
101
113,986
42.50%
40,618
15.47%
124,696
29.14%
102
106,292
44.15%
39,006
15.85%
128,140
27.04%
103
108,038
44.69%
45,912
18.12%
145,420
30.10%
測驗收入
101
69,126
25.77%
11,010
4.19%
196,903
46.01%
102
63,439
26.35%
11,962
4.86%
172,461
36.39%
103
60,792
25.15%
10,000
3.95%
153,158
31.70%
其他收入
101
72,151
26.90%
206,386
78.58%
92,773
21.68%
102
57,214
23.77%
190,675
77.47%
158,224
33.39%
103
55,164
22.82%
192,001
75.78%
160,282
33.17%
合計
101
268,218
100.00%
262,634
100.00%
427,958
100.00%
102
240,733
100.00%
246,112
100.00%
473,936
100.00%
103
241,756
100.00%
253,353
100.00%
483,198
100.00%
※註:1.資料來源,金管會提供。
附表14:99年度至103年度金融類研究專題計畫統計表
單位:件;新台幣百萬元
年度
研究專題計畫核定件數
研究專題計畫核定金額
金融創新專題研究計畫
全部
金融類
占比
全部
金融類
占比
件數
金額
99
14,262
48
0.34%
14,871
24
0.16%
0
0
100
14,011
55
0.39%
13,819
28
0.20%
0
0
101
14,581
47
0.32%
15,401
22
0.14%
1
0.43
102
14,126
57
0.40%
15,563
28
0.18%
2
0.65103
13,766
42
0.31%
15,995
20
0.13%
1
0.42
合計
70,746
249
0.35%
75,649
122
0.16%
4
1.50
※註:1.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