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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彈性薪資方案實施情形之檢討

一、彈薪財源仰賴政府預算支應,惟相關經費分由不同計畫、不同政府部門編列,不利管考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大專校院彈性薪資方案實施情形之檢討 目錄大綱:伍、問題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馮于容

如前所述,8成以上之彈薪財源仰賴政府部門編列預算支應,惟相關預算分散編列於教育部及行政院科發基金,不利管考,說明如下:

(一)教育部預算:頂大計畫及教卓計畫係教育部之專案計畫,由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部審查核定後補助;獲補助學校再依彈薪方案規定,於各該計畫經費控留10%作為彈薪補助之財源;而非頂大教卓學校或教卓補助3,000萬元以下學校之彈薪補助,則由教育部另編預算辦理。由上可知,教育部辦理彈薪方案之經費係分散於多個計畫中,不利計畫之管考及追蹤,如教育部之彈薪調查表,未將該部另編預算對非頂大教卓學校或教卓補助3,000萬元以下學校之彈薪補助納入,致彈薪方案實施情形之管考欠完整。

(二)行政院科發基金預算:該基金配合教育部辦理之彈薪補助,與教育部經費辦理者,兩者彈薪對象均包括大專校院優秀教研人才(詳附表13),執行結果,行政院科發基金經費占比4.4成,為推動彈薪方案之主要財源,惟全國大專校院多達160餘所,主管機關為教育部,且彈薪方案主要推動機關亦為教育部,經費分別由不同機關編列,各自訂定補助規範,造成因經費來源不同致相關規範缺乏整體性之現象,除欠周延外,亦不利管考方案成效,如行政院科發基金之彈薪補助規定訂有人才上限比率,教育部則未明確定之。

附表13:彈性薪資方案經費來源表

資 金 來 源

用 途

教育部單位預算

學校自籌財源

行政院科發基金專款

頂大計畫

教卓計畫

對非頂大教卓學校或教卓補助3,000萬以下學校之補助

國內新聘之特殊優秀教研人員彈性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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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優秀之現職教研人員彈性薪資(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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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外經營管理人才彈性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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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資料來源,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本報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