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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彈性薪資方案實施情形之檢討

陸、結論與建議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大專校院彈性薪資方案實施情形之檢討 目錄大綱:陸、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馮于容

鑒於我國大專校院教師薪資水準較主要國家落後,為避免人才流失,教育部奉行政院核定自99年8月1日起實施彈薪方案,冀望透過體制外加薪使得大專校院優秀教研人才之實質薪資產生差別化,進而發揮攬才及留才之效果。

惟該方案推動4年之結果顯示,多數獲彈薪補助者每月補助金額未達2萬元,且補助對象以資歷較深待遇相對高之教授為主,顯難以達成實質薪資差異化之目標;再者,我國國立大專校院教師月薪在7.8萬元至10.1萬元間,加計彈薪後,多數教師實質薪資仍遠低於鄰近之香港大學(助理教授即高達17.9萬元)及中國大陸之北京大學(教授17.9萬元),因此彈薪方案不易發揮延攬國際人才效果。

在留才方面,我國國立大學教師薪資偏向國家型,鮮有解聘之情形,據教育部委託研究報告指出,退休制度為國立大學留任優秀人才之主因,足見薪資並非國內教師外流之唯一影響因素,使得加薪幅度不高之彈薪方案恐流於錦上添花,再者,推動4年共投入60餘億元之彈薪方案,迄未建立彈薪資料庫及教師流失之統計資訊,而僅有該方案之補助人數資訊,不足以評估「國內留才」成效,允應儘速建立相關統計資料庫,透過數據分析檢討該方案成效及未來推動方向之參考。

另外,我國公立大專校院教師薪資制度為資歷制,形成齊頭式平等現象,而彈薪方案仰賴國庫財源挹注,屬體制外加薪,囿於財政窘迫,加薪幅度有限,未能使大專校院教師之實質薪資發生根本性變化,因此,為使大專校院教師薪資能確實產生差異化,允應就彈薪方案辦理成效及政策目標之達成情形,通盤檢討大專教師之薪資制度,從制度面改變教師薪資結構,方為長久之策。

(分機:8669 馮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