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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大數據運用之探討

壹、前言

隨著科技發展與網路普及,數據資料以前所未聞之速度快速增長,全球知名管理諮詢機構麥肯錫公司(McKinsey & Company)於2011年發布一份研究報告,提出大數據(Big Data,亦稱巨量資料、海量資料及大資料)概念,研究報告指出當今資料發展格式趨於多樣化,不限於文字及數字,尚包含照片、影像、座標、聲音、心電圖、X光片等非結構性資料,其數量規模龐大,故以大數據命名,而這些大批資料必需透過技術進行管理、處理、分析及運用,將之轉換為有用資訊,始能創造出實質效益。故先進國家之政府部門、企業及研究機構積極探討大數據之運用,從國防、國土安全、能源、醫療衛生、食品藥物、航空及人文社會等領域,廣泛收集資料,並透過管理及分析技術,萃取出具有經濟及社會價值之資料,進行加值應用。另大數據分析導入公部門,除有助政府施政透明化外,亦可供作擬訂施政計畫參考,精進公共政策品質,提升服務績效。

我國政府刻正積極推動大數據運用,自101年起陸續進行公部門開放資料(Open data),並鼓勵民間加值運用,以創造多元之公共價值。另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7人鑒於各界對大數據需求日增,建構巨量資料平台成為產業未來必要趨勢,為完善國內巨量資料生態系統,業於第8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提出臨時提案,函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研處,故本研究針對政府推動大數據運用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