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數據運用議題廣泛,惟未選定重點發展項目,亦無推動優先順位,策略無法聚焦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政府推動大數據運用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推動大數據相關問題分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芮家楨
各國政府所提出之大數據具體計畫,皆明確列出相關領域之重點扶持項目,如英國已具備完整國家健保服務及氣象資料,故從公共衛生服務、氣候資訊、地理資訊等較優勢之領域開始著手;美國則由國家科學基金會、能源局、國家衛生研究院、國防部及地質探勘局等,就特定領域開發大數據技術與人才培育。反觀我國行政院提出大數據運用範圍,第1階段先行針對新住民潛力願景、毒藥品防治、學生就業追蹤及企業薪資調查等進行分析,另選定國內主要產業導入大數據運用,如交通、製造、醫療保健及食品安全等,議題甚為廣泛,惟並未排列優先順位,亦未選定重點發展項目。而大數據導入各領域運用,並非一蹴可及,應調查民眾所關切之議題,就具有數據優勢之項目,排定推動優先順位,策略始能聚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