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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大數據運用之探討

三、鑒於以往政府部門各自開發系統平臺或資料庫,後續仍需投入整合及改造成本,不符經濟效益,允宜強化大數據跨部門合作機制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政府推動大數據運用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推動大數據相關問題分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芮家楨

政府自87年起大力推廣政府電子化相關計畫,實施至今已逾17年,中央至地方政府皆已建置專屬網站發布消息,然電子網路資料齊備程度不一,仍存在明顯缺失。有關推動電子化政府問題分析如下:

(一)政府部門各自開發系統平臺或資料庫,後續仍需投入整合或改造成本,不符經濟效益:政府推動電子化業務過程,常發生各部門業務需求未能整合、缺乏強制性一致規範或無統籌協調機制,而自行開發系統、建置資料庫或平臺,導致嗣後資料流通不易,影響跨機關間資料整合及無法連結民間資料,甚至重複建置資料,造成整體資源浪費;其次為機關僅以內部需求為主,較少考量為民服務流程,或未先行簡化行政作業流程,為克服前揭缺失,後續仍需透過第3期優質網路政府計畫、第4期電子化政府計畫投入相關整合或改造成本,不符經濟效益原則:

第3期優質網路政府計畫(97年至100年)處理問題包括多數機關資訊系統重複建置、系統不相容或資訊無法共享問題、機關間作業流程或機關內部行政作業需改造、機關與民間資料未能連結等缺失,仍需編列相關經費改善(如附表5)。

附表5:97年度至100年度優質網路政府計畫部分工作項目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旗艦–工作項目

97至100年度決算合計

說明

旗艦1、優質網路政府基礎服務計畫–政府資訊服務改造

567,304

協助各機關落實資訊改造,達成服務共享(含機房共構、軟體共同、系統共用、資訊共享、網路共通)。

推動各部會規劃、開發、建置及運用共同性行政資訊系統,及協助推動各部會整合所屬機關建置共享式資訊基礎設施。

整合資訊相關教育訓練資源。

旗艦1、優質網路政府基礎服務計畫–創新E化人事行政整合服務

289,930

推動人事業務跨機關「一次收件、全程運用、服務回饋」整合服務、公務機關內部行政支援業務全面資訊化。

旗艦3、便捷資訊交換整合服務計畫–建構優質行動政府資訊整合服務

322,321

電子化政府入口網整合政府服務、完備跨機關服務應用環境、建置合用服務平台、跨網路高速資訊交換服務及健全電子化政府法制及標準化作業。

旗艦9、政府e公務計畫–政府e公務-行政服務效能提升

789,174

銜接民間外部服務與內部行政作業流程,整合相關部會資訊系統資源,規劃公務經營專屬介面。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及優質網路政府計畫。

第4期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至105年)仍需進行跨部門流程整合、跨部門資料未能分享、機關內部與上下級機關間或平行機關之間未提供完整服務,造成民眾不便等問題,分別需於政府雲端應用服務、基礎資料庫擴充及主動全程服務項下編列相關經費,以改善前揭缺失(如附表6)。

附表6:101年度至103年度第4期電子化政府計畫部分工作項目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旗鑑-工作項目

101年度至103年度決算合計

說明

旗艦1、政府雲端應用服務-防救災雲端計畫

208,983

解決以往各機關分別建置不同平臺,造成訊息通報系統之不便,並提供多元管道協助民眾迅速有效獲得災應變所需的相關資訊(主辦機關:內政部消防署,協辦:縣市政府、各災害防救機關)。

旗艦2、基礎資料庫擴充–環境資源資料庫整合計畫

254,514

整併環境資源部資料庫,擴增生態、水土、地礦等資料庫,整併共用各業務單位原單一業務之資料庫,以集中資源管理。

旗艦3、主動全程服務-智慧網路辦公室計畫

150,496

整合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人事行政總處)之公務同仁資料作為線上協調互動之基礎。

建置辦公室標準化公務作業環境,使各機關簡化或整併現行作業。

旗艦3、主動全程服務-全國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整合服務計畫

143,644

整合所有人事業務主管機關相關資料庫,建置即時完整、正確公務員資料認證、即時人力資源訊息整合傳遞。

旗艦3、主動全程服務-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計畫

359,667

加速推動機關建置公文線上簽核服務系統、加強跨機關溝通協調服務應用、推動部會或縣市政府公文整合應用、評估建置跨機關共用系統服務、強化多媒體檔案永續保存與加值應用等。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及第4期電子化政府計畫。

(二)大數據運用跨部門合作機制仍有不足,允宜避免重蹈電子化政府業務整合不足之覆轍:行政院成立之「大數據技術指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會、產業、技術專家、學術與研究顧問等,然學術研究與產業之共同需求如何結合,仍未見提出具體方案。另就各部會推動大數據運用現況觀之,科技部推動巨量資料應用研究、經濟部規劃投入巨量資料創新技術與智慧應用、金管會責成週邊財團法人建置資料平台與進行有關大數據研究案等,仍以各部會各自辦理方式為主,缺乏跨部會或跨公、私部門實際合作案例,為避免重蹈電子化政府業務整合不足之覆轍,跨部門合作機制允宜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