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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大數據運用之探討

四、大數據進行資料收集與保存,引發個人隱私權遭侵犯之隱憂,並提高公私部門資訊安全風險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政府推動大數據運用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推動大數據相關問題分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芮家楨

依據美國身分竊盜資源中心(Identity Theft Resource Center,簡稱ITRC)統計,2015年美國全年共計發生783件身分資料洩漏事件,外洩資料筆數達8,561萬1千筆,企業與政府單位因罰金、訴訟費用或機密外洩造成龐大金額損失,且網路犯罪集團順應網路銀行與行動裝置平台發展趨勢,提升惡意程式之數量和技術,資料洩漏事件更難杜絕。隨著資料流通數量持續擴大,個人隱私維護與資訊安全問題遭受高度挑戰:

(一)去識別化規定已無法全然杜絕個人資料洩漏風險:目前我國雖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範,透過資料「去識別化」降低侵害他人隱私權之風險,惟如何防範匿名資料集(Data set)透過與其他資料連結比對,發生再識別特定當事人之可能,而去識別化保護能否解決大數據時代資料流通引發之個人資料洩漏問題,受到各界高度關切。而我國政府部門擁有豐富資料庫,如健保資料庫之開放,將有助於醫界研究進行臨床研究,惟部分民間團體主張全民健保是公共財,為保護個人隱私,反對公開供作商業化應用。有鑒於此,為避免發生訴訟案件,政府部門進行資料公開時,勢必採取更保守態度,並降低主動公開資料意願。

(二)駭客攻擊與網路惡意行為頻傳,政府與企業普遍面臨資訊安全問題:近年來國際頻傳政府遭駭客攻擊與機密外洩等資訊安全事件,諸如南韓對於美國網路滲透及南韓核電廠遭駭客攻擊並竊取機密資訊,未來隨著大數據分析與運用,行動技術、社群發展、雲端科技之應用更為普及,新型態網路攻擊與惡意行為,以及無可捉摸使用者行為,使政府與企業面臨資訊安全嚴峻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