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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多元運用方式及成效之檢討

一、國有土地閒置情況仍多,亟待積極規劃活化措施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國有土地多元運用方式及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參、國有土地活化運用成效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一)國有非公用土地閒置面積逐年遞增,占總面積比率逾16%

1.近10年國有非公用土地透過撥用、出售等程序,總面積由94年度之27萬1,000餘公頃,遞減至104年3月底之21萬8,000餘公頃;惟閒置之國有非公用土地面積卻不減反增,由94年度之2萬3,000餘公頃,增加至104年3月底之3萬6,000餘公頃(詳附圖3-1),閒置土地占總面積比率則由94年度之8.82%上升至104年3月底之16.80%,10年間上升幅度趨近1倍。

附圖3-1:近10年國有非公用土地閒置面積概況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及國產署提供,各年度為年底數據,104年度截至3月底。

2.據國產署表示,閒置之國有非公用土地面積增加原因,主要係近年該署積極清理占用及辦理勘查,而此2類土地清理後尚未訂定用途,致閒置面積大幅增加。

3.鑒於國有土地如閒置過久,不僅浪費國家資源,亦恐造成荒廢、髒亂,甚至再度發生占用情形,允應對清理占用及辦理勘查後之土地建立追蹤機制,並訂定閒置土地之處理期限,以增進國有土地之管理效益。

(二)閒置之國有公用及非公用可建築用地面積恐高達3,000餘公頃,亟待積極規劃並落實活化措施

1.98年間行政院訂定「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用以督導中央各機關清理及活化國有建築用地,據國產署統計,列管之閒置、低度利用、不經濟使用之大面積國有公用建築用地面積計有1,726公頃,截至103年底,僅餘18.93公頃閒置部分及11.71公頃低度利用部分,未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其餘土地均已擬具使用計畫或申請變更為非公用,執行比率達98%(詳附表3-1)。

2.而國有非公用土地中歸屬為建築用地之面積目前約8,287公頃,其中閒置部分約1,754公頃,閒置比率超逾20%,且位於六都閒置土地面積為788公頃(詳附圖3-2),相當於30個大安森林公園之面積。

3.上述閒置國有公用及非公用可建築用地之統計雖稍有時間落差,惟二者面積合計恐逾3,000公頃,閒置面積龐大,如能妥善管理並積極活化,當可有效挹注國庫。然「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執行迄今已5年,執行比率雖高達98%,惟已擬具使用計畫之國有公用建築用地,主要係透過主管機關監督後續執行情形,並未建置有效之追蹤機制,故活化計畫可否順利落實,實未可知;至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高達20%尚未訂定使用用途,閒置情形更為嚴重,亟待積極規劃活化措施。

附表3-1:閒置、低度利用、不經濟使用大面積國有公用建築用地活 化作業概況 單位:公頃

辦理情形

閒置

低度利用

不經濟使用

合計

有使用計畫

已擬計畫

162.43

1,484.42

0.17

1,647.02

未擬計畫

0

0

0

0

小計

162.43

1,484.42

0.17

1,647.02

變更非公用

已申請

11.61

37.40

0

49.01

未申請

18.93

11.71

0

30.64

小計

30.54

49.11

0

79.65

總計

192.97

1,533.53

0.17

1,726.67

※註:1.資料來源,國產署提供。

2.資料日期,截至103年度底。

附圖3-2:國有非公用可建築用地各縣市閒置面積概況

※註:1.資料來源,國產署提供。

2.資料日期,10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