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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多元運用方式及成效之檢討

五、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更未事先規劃分回房地用途,致閒置比率偏高,徒增額外管理及作業支出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國有土地多元運用方式及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參、國有土地活化運用成效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一)分回房地閒置比率超逾七成,每年額外增加之管理費支出近400萬元

1.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更分回之4件房地分別為台北市北投區復興崗車站前都更案、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土地都更案、台北市文山區景美段土地都更案、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土地都更案,共計分回44戶建物及43個停車位(詳附表3-5)。據國產署表示,復興崗車站前都更案1戶建物,已於96年度標售;文山區景美段都更案3戶建物及3個停車位,台北市政府擬作為公營出租住宅之用;三重區集美段都更案8戶建物及8個停車位,則由新北市政府評估作為公營出租住宅;至中正區永昌段都更案32戶建物及32個停車位,由於屬大坪數之住宅,不宜作為公營出租住宅,103年10月標售1戶後,其餘31戶自102年8月間接管閒置至今。

附表3-5: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已分回房地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元

案名

接管時間

建物數

車位數

建物面積

管理費

(每月)

台北市北投區復興崗車站前都更案

95.09.28

於96年標售

1

0

21坪

-

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土地都更案

102.08.22

103年10月間公告標售標脫1戶

32

32

64坪:13間

74坪:10間

80坪:5間

81坪:4間

294,210

台北市文山區景美段土地都更案

102.11.13

3

3

24坪:1間

37坪:2間

12,335

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土地都更案

103.05.23

8

8

16坪:2間

18坪:1間

24坪:3間

28坪:2間

20,627

合計

44

43

※註:1.資料來源,國產署提供,截至104年4月底止。

2.上述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土地都更案、台北市文山區景美段土地都更案及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土地都更案所分回之房地,除於103年10月標脫1戶外,其餘房地均尚未正式處置。其中台北市文山區景美段土地都更案及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土地都更案雖已預定用途,將供雙北市政府作為公營出租住宅之用,惟雙方對撥用事宜(有償或無償)仍待協商;而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土地都更案房地係屬大坪數住宅,隨著近來房地產價格面臨下修壓力,標售狀況亦欠佳。準此,上述房地如未能順利處置,每年額外增加之管理費支出已將近400萬元(尚未計入稅捐、水電費等費用),允應儘速與地方政府溝通暨研擬標售之外之處置對策,以增進國產利用效率。

(二)已核定及申請分配中之參與分配案件都更後價值高達187億餘元,應於接管時即確定使用用途,以免再度發生閒置情形

為減少都更後房地閒置情形,內政部及財政部於103年6月及12月間分別修訂「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地優先作為公營出租或社會住宅作業程序」及「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規範國有地都更後所分回之房地,優先依序評估作為辦公廳舍、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使用,倘無需求時後續再採標售或標租方式處理。

然據國產署表示,目前權利變換計畫已核定及申請分配中之參與分配案件為27件,都更後建物及車位價值高達187億餘元,大多係於上述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訂定前已協議分配,其中超過60坪之大坪數房地計有147戶(不含台北市文山區萬慶段預計作為辦公廳舍使用之6戶);鑒於目前已分回房地之都更案中已出現大坪數房地不易處置情況,允應至少於接管房地時即確認嗣後之使用用途,以避免再度發生閒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