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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多元運用方式及成效之檢討

五、國有土地管理機關除委請專業機構協助辦理都更案件外,並應提升所屬人員專業知能,以避免房地權利轉換價值被低估,俾維護國家權益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國有土地多元運用方式及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國有土地活化運用建議事項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國有土地都更權利變換價值之估價,關乎未來權益分配,國有土地管理機關對所辦理之都更案件建議先予以分級,除重大且具爭議之都更案應依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規定,委託專業或技術服務廠商提供專業或技術性協助外,其餘案件則應由承辦人員積極審查。近年國產署對權利變換與參與權益之維護已建立相關內控機制,篩選國有地面積、比例或價值較高之更新案,主動邀請實施者說明權利變換相關內容;惟為避免上述機制流於形式,允加強提升承辦人員專業知能,並建議與年終考核事項聯結,以維護國家資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