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辦理期程為96至105年度,主要係對日常生活功能受損而需要協助的年長者,提供照顧服務(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社區及居家復健、輔助器具購買或租用、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營養餐飲、交通接送、喘息服務等補助,分別由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勞動部編列公務預算及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辦理,97至104年度已編列(含動支預備金)262.41億元,截至103年度止,執行數185.85億元(詳附表1)。
(二)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辦理期程為102至105年度,主要係為充足長期照顧服務量能,針對資源不足區域,獎勵發展長期照護服務資源,使服務普及化,係由衛生福利部主管醫療發展基金編列預算辦理,97至104年度已編列(含動支預備金)11億元,截至103年度止,執行數1.71億元(詳附表1)。
附表1: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億元;%
項目
年度
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
衛生福利部(公務預算)
教育部
(公務預算)
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
合計
衛生福利部(醫療發展基金)
執行數
97
15.26
0.01
0.54
15.81
-
98
16.98
0.01
0.47
17.46
-
99
21.07
0.00
0.38
21.45
-
100
25.78
0.00
0.43
26.21
-
101
30.18
0.00
0.47
30.65
-
102
32.62
0.01
0.46
33.09
0.63
103
40.71
0.00
0.47
41.18
1.08
合計
182.6
0.03
3.22
185.85
1.71
預算數
104
48.11
0.02
0.55
48.67
6.13
※註:1.資料來源,引自行政院主計總處於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針對家庭照顧者提供喘息服務以減輕照護負擔之具體改善作為及長期照顧服務財源採社會保險制或稅收制之國際比較與國內現況探討」專題報告內容。
2.表列預算數及執行數含動支第一及第二預備金。
3.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部分子計畫為跨年期計畫,未及於103年底辦理核銷,致執行數偏低,將於104年度陸續辦理核銷。
4.表內金額億元取至小數點第2位,執行率取至小數點第1位。
5.數字加減乘除尾差係因四捨五入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