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老年人口照護制度暨資源供需情形之檢討

三、長照10年計畫實施業滿7年,惟涵蓋率仍低,與長照保險開辦時應達之70%涵蓋率仍有差距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老年人口照護制度暨資源供需情形之檢討 目錄大綱:貳、我國目前高齡人口照護支出及制度暨資源供需情形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劉雲霞

長期照顧計畫對老年失能者提供之服務涵蓋率尚低,無法滿足其需求

衛生福利部設定之102年度至104年度長照服務涵蓋率目標值,僅分別占老年失能人口數之30%、33%及40%,而102年度及103年度實際涵蓋率31.8%及33.2%雖超過預計目標,惟涵蓋率仍低;又自97年度計畫實施以來,雖對老年失能者提供之服務量涵蓋率由97年度2.3%逐年提高至103年度為33.2%,惟仍無法滿足所有失能者之需求(詳附表5及圖3)。

附表5:長期照顧計畫老年失能人口服務涵蓋率

單位:人;%

年度

老年失能人數

長照服務人數

涵蓋率

97

399,979

9,148

2.3

98

416,162

23,963

5.8

99

432,345

70,567

16.3

100

448,528

94,337

21.0

101

427,276

113,202

26.5

102

447,286

142,146

31.8

103

467,295

155,288

33.2

※註:1.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2.涵蓋率=(長照服務人數/老年失能人數)*100%。

3.97-100年失能老年人口數,依經建會98年委託研究報告推估;101年之後人數推估依國發會「99-149年臺灣人口推計」之中推計人口數及衛生福利部99年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之失能率。

圖3:老年失能人口服務涵蓋情形

我國103年度對老年失能者之長照服務實際涵蓋率33.2%及104年度預期涵蓋率40%,與長照保險開辦時應達之70%涵蓋率仍有差距

據衛福部表示,該部已研擬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並函送本院審議。參考國際經驗,長照保險開辦時推估使用率約為70%,依長期照顧保險法立法進度及推估開辦時程,我國最快於106年度中開始實施長照保險,惟據我國103年度對老年失能者之長照服務實際涵蓋率33.2%、以往年度實際推動經驗及104年度預期涵蓋率40%,與長照保險開辦時應達之70%之涵蓋率仍有差距,仍有待該部持續推動俾利日後長照保險之順利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