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長照安養機構管理鬆散,應切實監督管理查核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老年人口照護制度暨資源供需情形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劉雲霞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應強化老人福利機構管理,且督促各縣市相關主管機關進行每年1次之評鑑並切實進行複查,要求業者儘速改善缺失,確保機構服務品質;另內政部消防署、營建署應每年不定期實施公共安全聯合督導,促請地方政府查核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之環境設施,落實機構場所公共安全,以維護老人消費者權益。
下載
2015-07-01
201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