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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老年人口照護制度暨資源供需情形之檢討

八、長期照顧保險費之制度設計不宜依「身分別」計收,宜採「家戶總所得」基礎收繳,以臻負擔真正公平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老年人口照護制度暨資源供需情形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劉雲霞

衛生福利部提出之長照保險法草案,擬比照二代健保制度為基礎收取長照保險費,惟二代健保屢因依不同身分別及來源別收取不同保險費而受批評,又額外收取之補充保險費費率與一般保險費不同,亦造成不公平;建議長照保險費收取應採「家戶總所得」概念,而保險費應以家戶總所得乘以費率為收繳基礎,方可臻真正之公平。

(分機:1911 劉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