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農民、非就業者之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相對不足,及老農津貼未納社會保險,有待研謀改進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高齡化與社會保險之關連性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如慧
我國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依身分別區分,主要分為受(自)雇者、公務人員(含公立學校編制內教職員)、私校教職員、軍人、農漁民及非就業者,各身分別之經濟保障分為第一層基礎保障,及第二層依職業身分別所制定之退撫制度(詳附表5-1)。理論上,第二層職業相關經濟保障之精神係維持退休前生活水準,故有較大差異,然第一層基礎保障水準應相近,不宜有太大差別。依103年各類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統計(第一層基礎保障),國民年金保險因97年甫開辦,參加年資普遍較少及月投保金額低等因素,致年金給付最低;又國民年金保險平均每人每月領取3千餘元,及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人每月領取7千元,相較其他身分別,渠等身分別第一層基礎保障水準恐有不足;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遲未納入社會保險體系,均有待研謀改進。
附表5-1: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按身分別區分一覽表
身分別
第一層(基礎保障)
第二層(職業相關)
受(自)雇者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可年金給付)
勞工退休金制度(可年金給付)
公務人員
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一次給付)
軍公教人員退撫制度(可年金給付)
私校教職員
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可年金給付)
私校教職員工退撫制度(一次給付)
軍人保險
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一次給付)
軍公教人員退撫制度(可年金給付)
非就業者
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
無
農、漁民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無
※註:1.資料來源,參「台灣老年經濟保障制度簡介」,楊靜利、黃于珊,台灣老年學論壇,第3期,2009年8月。
2.農、漁民領取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非屬社會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