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原期將公共建設外部效益內部化,藉以提升計畫自償率、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立意雖良善,惟可能助長地方政府藉以爭取補助款之投機行為,若未有妥善規劃與管制,日後將肇致財政缺口擴大。茲說明如下:
(一)公共建設計畫之相關財務設算參數係由地方政府掌握並提供,中央主管機關難以準確判斷其可行性
公共建設計畫如屬地方政府主辦者,則其相關財務設算之參數係由地方政府提供,在以自償率高低作為計畫核列優先與否,及中央補助非自償性經費多寡之獎勵機制下,易誘使地方政府為圖計畫優先核定且獲較多補助款而誇大自償收益,然中央主管機關在資訊不對等下,於審查其所提財務計畫之可行性時,實難作出準確之判斷。按國立政治大學賴宗裕及蘇偉強之研究指出,自償性財源屬地方政府自籌配合款,但預期收益建立在許多假設參數上,尤其財務參數資訊皆由地方政府掌握,故其調整彈性(投機空間)較大,由桃園捷運綠線計畫之自償率由原2.96%,歷經9次修正逐步調高至25.01%,剛好超過自償率基本門檻值25%才予核定即可見一斑。
(二)據相關研究指出,財政壓力較大之政府傾向高估預期收益以爭取補助款,且TIF易成為地方政府用以填補預算缺口之工具
上開賴宗裕及蘇偉強之研究亦指出,由Rubin(1987)針對美國伊利諾州133個都市進行實證分析,其結果顯示財政壓力較大之政府傾向高估預期收益,而跨域加值方案所設計之預期性財務規劃及自償率門檻制度,對迫切需要推動建設之地方政府,似乎更增加其隱匿資訊之動機,當各地方政府競相爭取財政補助款而缺乏完善制度限縮其投機行為時,中央政府在資訊不對稱情況下,難以將資源配置給最需要者,進而導致資源之無效率配置;復由美國執行TIF(Tax increment Financing,租稅增額財源)經驗觀之,TIF政策似易成為地方政府填補預算缺口之工具,不斷挪用未來資金進行融資,若未有妥善管控,高風險之操作,最後可能致使政府財政缺口越形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