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營概況
衛福部26家醫療機構101年度至104年度業務收入約250億元至270億餘元,為國家衛生政策之執行者,包括支援偏遠離島醫療、失智失能社區照護、弱勢族群之醫療照護、傳染病防治、精神病患照護等,因多數地處偏遠離島,爰衛福部101年度至104年度對部立醫院補助經費約31億餘元至35億餘元間,主要補助人事費用或教學研究費用。
惟將當期賸餘扣除公務預算補助後,均為短絀,部立醫院101年度至104年度短絀金額約24億4千萬餘元至27億4千萬餘元(詳附表1)。另全民健保實施後我國醫療生態丕變,如醫院醫師減少、診所大增、地區醫院門診與住院量萎縮、大型醫院增加,而多數衛福部醫院位於離島偏鄉或為特殊醫療院所,致醫師缺額嚴重,103年8月醫師缺額率已超過20%。
附表1:衛福部26家醫療院所之本期損益及政府補助款簡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業務收入
政府補助款(衛生福利部公務預算)(A)
含政府補助款之本期賸餘(B)
不含政府補助款之本期賸餘(短絀)(C=A-B)
不含政府補助款之本期短絀占政府補助款之比率(C/A)
101
24,955,043
3,169,298
593,426
-2,575,872
81.28%
102
25,613,977
3,133,540
692,392
-2,441,148
77.90%
103
26,567,150
3,490,814
754,210
-2,736,604
78.39%
104
27,341,441
3,506,571
764,500
-2,742,071
78.20%
※註:1.資料來源,醫療藥品基金101-104年度預(決)算書,衛福部公務預算補助金額數據,係該基金提供。
2.公務人員舊制年資退休撫卹等經費原編列於醫療藥品基金(統籌部
分),自95年度起移由各醫院編列。
3.公費床照護收入不列入政府補助款。
4.不含政府補助款之盈虧,未扣除公務補助對獎勵金之影響數。
5.101年度及102年度為決算審定數,103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04年
度為預算案數。本表因進位故,存有尾差。
(二)定位及整併方向
經100年「署立醫院總體檢」及103年「部屬醫院總體檢」檢視後續改善措施後,衛福部對部立醫院定位略以,區域醫院者以急重症為主、老人及長照為輔,地區醫院則以老人及長照為主、急重症為輔。該部區域醫院間相互支援,並規劃設立種子醫院,形成合作網絡,協助偏鄉離島部立醫院營運。另衛福部表示由其統籌督導部立醫院,可完成國家衛生政策,爰無整併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