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台灣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執行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林靜玟、施岑佩
台灣高鐵為我國首次辦理且金額最高之BOT案,向來為我國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之重要指標。惟自96年通車以來,客運量及營收未如預期,致累積虧損嚴重,98年間即出現還本付息資金缺口;政府雖多次協助渡過財務危機,惟近年來該公司面臨特別股之贖回及折舊攤提等財務問題日趨嚴重,導致可能發生三方契約重大違約情事。
為期根本解決高鐵公司之財務問題,交通部於103年11月向本院提出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報告,歷經本院交通委員會召開公聽會,以及交通部就本院委員、學者專家所提意見回應說明後暫不處理。交通部104年5月間再次提出修正後之高鐵財改方案,經本院交通委員會以附帶決議有條件通過所提「高鐵財務解決方案」之建議方案B(以下簡稱財改方案),同意高鐵公司延長特許期35年,先減資六成後再增資300億元,增資對象則優先洽(泛)公股募資;並配合修正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以下簡稱獎參條例)第4條規定,將政府或公營事業投資高鐵總持股比例上限提高為50%。
鑒於財改方案通過後,(泛)公股對高鐵公司持股將達63.9%,形成「公有民營」經營架構,然而後續相關配套措施,如:預計增修合約內容、獲利標準及提列平穩額度、3大爭議仲裁案處理、收回站區開發地上權等著墨甚少,加以規劃由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增資242億元,然該基金現金明顯不足,且累積短絀逾220億元,實應審慎擬妥財務規劃,避免將來成為政府重大財政負擔。故本文擬對此次通過之財改方案後續議題與其影響予以探討,並提出相關建議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