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鐵公司辦理財改後之預期成效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台灣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執行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台灣高鐵財務改善計畫之推動情形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林靜玟、施岑佩
依交通部於本院報告及後續洽詢所提供資料,簡要說明如下:
(一)公有民營之經營體制:具「政府主導、全民共享」之精神,並納入「減資額度必須彌補所有累積虧損」、「增資必須達成政府主導經營、避免圖利財團」、「票價調降讓民眾有感」、「設置平穩機制,將超額利潤回歸政府」及「三件仲裁案於財改案獲得通過並於依約執行時撤回」等主要措施。
(二)對折舊及攤銷費用之影響:未來特許營運之54年期間(自104年迄至157年特許期延長結束),平均每年折舊攤銷費用預計下降為171億元,較財改前(剩餘年期19年)235億元,平均每年減少約64億元。
(三)財務效益:特許營運54年期間之「稅前盈餘」,預計可達2,135億元,平均每年稅前淨利約40億元,股東內部投資報酬率(IRR)約可達4.9%。
準此,我國87年所推動民間參與投資興建及營運高鐵建設之BOT計畫,於財改方案執行後,由政府直接投資,未來公股持股比例雖未逾50%,高鐵公司非屬國營事業,惟將轉型為政府主導之「公有民營」企業,完全脫離原先規劃之經營架構,並將由政府為台灣高鐵之營運績效負責。
下載
2015-07-01
201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