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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執行問題之探討

二、允應研提具體營運改善計畫,覈實評估對政府財政之影響,並全面檢討我國雙鐵運輸發展政策,以維雙鐵共榮發展 日期:104年7月 報告名稱:台灣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執行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林靜玟、施岑佩

高鐵公司於完成新經營團隊之改組後,允應就未來長達54年之特許期提出具體營運改善計畫,研訂積極開源節流措施,如開發新型觀光套裝行程或多元化票價等,以提高其營運績效,俾如期如實達成財改目標,甚至創造超額利潤回饋政府,以維政府資金之投資效益,消弭外界對高鐵公司財改後將淪為臺鐵化,營運品質及效率恐下降等疑慮。交通部並應覈實評估高鐵公有民營化後對政府財政之影響性,並擬具適當因應方案,以維我國高鐵建設及管理之良性健全發展。

另自台灣高鐵全面通車以後,已完全取代國內西部北高航空運量,對臺鐵長程運量亦產生相當影響,如臺鐵平均每一旅客運距自95年度之55.3公里,迄103年度已下降為47.4公里,另台灣高鐵104年底新增苗栗、彰化、雲林三站即將通車,對其本身營運之影響及對臺鐵於中程城際運輸之替代性等,均為外界高度關切者;交通部101年度運輸政策白皮書亦提出「為強化鐵道運輸市場,各類鐵道服務應整合」之課題。準此,高鐵公司完成財改方案後,交通部對我國雙鐵之經營均具主導權,允應全面檢討我國雙鐵運輸發展政策,確立雙鐵發展方針,避免不當競爭,並創雙鐵共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