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建設計畫影響我國經濟發展及人民福祉甚鉅,計畫內容及預算配置允應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予以公開揭露
從國家總體預算資源配置之觀點來看,公共建設投資可厚植基本建設存量,促進國內需求擴張,與經濟發展密不可分,隨時代進步,我國各項重要建設規模逐年擴增,惟政府財政日益困窘,近10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共建設平均需求約2,676億元,然平均預算額度僅約1,571億元,供需差距逾40%,且資金缺口呈現逐年增加趨勢,在資源有限情況下,公共建設計畫內涵能否切合國家發展需要、財務計畫是否詳實、預算分配是否妥適,執行成果是否符合預期,均對國家發展及人民福祉之影響至深且鉅。為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允應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將公共建設計畫內容、公共建設先期作業辦理過程與審議結果、執行成果公開揭露。
(二)公共建設計畫預算金額龐鉅,惟個別計畫明細、內容及審核狀況未完整公開揭露
104年中央政府公共建設計畫預算3,179億元,包含公務預算1,791億元、特別預算93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1,295億元,整體規模相當龐鉅,惟除行政院及主計總處公布流域綜合治理特別預算計畫及預算外,國發會僅公布公務預算計畫名稱及法定預算數,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支應之計畫明細則未揭露,此外,個別計畫內容、審核與修正情形未完整公開,經查詢行政院、各機關或計畫整合平臺網頁亦多屬摘要資訊,並未公布歷年整體公共建設決算數據相關資訊,無法瞭解預算執行情形及分配合宜性。
(三)政府公共建設先期作業審議僅公布規定及流程等,資訊有欠公開透明
國發會職司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審議,審議結果攸關政府整體資源分配及國家發展甚鉅,以104年度為例,各機關所提計畫208項,需求2,366億元,經主管機關初核、國發會及行政院審議後,核列經費1,907億元,刪減率約19.40%,惟國發會網頁僅公布審議緣起、計畫定義、審議範圍、作業流程、本院核列數及作業實施要點等,關於個案計畫提報需求、各審議機關增刪情形及優先順序排列、次類別及地區別預算分配、審議意見等付之闕如,資訊公開顯有不足。
綜上,公共建設計畫內涵及預算分配對國家發展及人民福祉之影響至深且鉅,惟目前公共建設個別計畫明細、內容及審核狀況未完整公開揭露,先期作業審議關於各機關提報計畫需求、各審議機關增刪情形及優先順序排列、次類別及地區別預算分配、審議意見等亦未公布,為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允應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將公共建設計畫完整內容、公共建設先期作業辦理過程與審議結果、歷年整體執行成果等充分揭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