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各主管機關對中央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之探討

壹、前言 日期:104年8月 報告名稱:各主管機關對中央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之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江穗美、林秋琴

依據預算法第41條第3項:「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或捐助之效益評估,併入決算辦理後,分別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第4項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截至103年9月止,中央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104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119家,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者40家,合計159家。

各主管機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係基於特定政策目的或特殊行政任務需要,故該等法人設置後業務之執行與推展,是否合於政府原始捐助目的,確實地配合政府政策執行相關業務,允宜接受適當之監督,爰本文擬就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理機制、立法院決議及相關規定遵循情形、經費支用合理性與退場整併等問題進行探討,以研提改進建議,俾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