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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機關對中央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之探討

五、部分財團法人規模過小,或主要業務有相近重疊之處,或原設立目的不復存在,各主管機關允宜參據本院決議,確實檢討退場或整併之可行性 日期:104年8月 報告名稱:各主管機關對中央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與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江穗美、林秋琴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或補政府行政部門之不足,由其執行公共任務或發揮社會機能,為使財團法人之公益性之效率得以體現,各主管機關允應適時檢視財團法人營運實益、原設立目的之落實及業務類似重疊等事項,以進一步檢討財團法人之整併或退場。經查:

(一)本院決議

1.本院審議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之通案決議(十一):「…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6 個月內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

2.本院復於審議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通案決議(六):「104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應就所主管財團法人設置任務已達成、或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或績效不彰、或性質或業務相近者,提出具體之退場或整併計畫及時程,並向立法院各該委員會報告。」

(二)部分財團法人規模過小,或業務性質相近重疊,或與原設立目的未盡相合

詢據各部會提供資料顯示,自102年1月1日起,除內政部主管財團法人亞洲土地改革與農村發展中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之臺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農業委員會主管之臺灣動物科技研究所業經裁撤或整併外,餘尚無退場或整併之財團法人,亦無具體之退場或整併計畫及時程。惟經查有小規模財團法人廣設之情形,且部分主要業務內容似有重疊或相近,另亦有財團法人原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謹列舉如下:

1.員工人數低於5人者

部分財團法人員工人數低於5人,其中並有僅1人之小型財團法人,例如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台日經濟貿易發展基金會、中華農學會及鄭德齡醫學發展基金會。而是類財團法人年度收支金額小,多數未及1,000萬元,甚且有低於200萬元者,例如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收支金額約100萬元或低於100萬元;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收支金額約100萬元(詳附表3.5.1)。

附表3.5.1:財團法人員工人數低於5人摘錄表

單位:人;新台幣千元

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

103年底員工人數

104年4月底員工人數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總收入

總支出

總收入

總支出

總收入

總支出

原能會

核能科技協進會

2

2

6,159

6,239

7,209

7,743

4,100

5,100

陸委會

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1

1

8,543

8,488

9,393

9,315

9,074

9,000

經濟部

欣然氣體燃料事業研究服務社

2

2

4,609

4,559

4,293

4,089

4,550

4,530

台日經濟貿易發展基金會

3

1

5,665

6,695

5,725

7,490

6,350

7,510

農委會

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

3

3

592

468

871

862

1,150

1,150

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

3

3

1,111

1,032

1,091

1,007

1,000

1,000

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

3

3

3,347

4,963

2,289

4,054

3,466

3,433

台灣區蠶業發展基金會

4

4

1,813

1,225

1,880

976

1,100

1,630

全國農漁業及金融資訊中心

2

2

14,098

10,913

1,036

13,529

1,391

12,688

中華農學會

1

1

4,496

4,366

4,248

3,845

4,618

4,618

農業機械化研究發展中心

22

5,284

5,282

5,617

5,615

3,722

3,722

衛福部

鄭德齡醫學發展基金會

1

1

8,809

8,254

8,897

6,559

6,000

6,000

※註:1.資料來源,各部會提供,本研究彙整。

2.102年度及103年度為決算數,104年度為預算案數。

2.主要業務內容似有重疊或相近者

部分財團法人主要業務內容與其他財團法人似有重疊或相近,且規模過小或營運績效不彰。例如:

(1)文化部主管之臺灣美術基金會總收入及支出在30萬元以下,各年度賸餘在5萬元以下,104年4月底實際員工人數4人;臺灣音樂文化基金會總收入及支出在220萬元以下,各年均為短絀(詳附表3.5.2),104年4月底實際員工人數1人,而渠等財團法人辦理業務內容與文化臺灣基金會(104年4月底實際員工人數3人)及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104年4月底實際員工人數4人)所推展表演藝術、文學藝術、視覺藝術等業務範圍有重疊之處。

(2)農業委員會主管之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及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於104年4月底員工人數分別為12人及11人,各年度總收支規模約在1,550萬元以下,主要業務內容為農田灌溉、災害預防搶救及農業工程技術等之研發;水資源保育;農田水利人才之培育及農業科技之研習交流等,業務性質極為雷同。另該會主管之臺中環境綠化基金會及七星環境綠化基金會於104年4月底員工人數分別為15人及11人,各年度總收支規模約在2,500萬元以下(詳附表3.5.2),主要業務內容均與環境綠化之研究與推廣有關。

附表3.5.2:財團法人業務性質相近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

主要業務內容

年度

總收入

業務外收入

總支出

本期餘絀

文化臺灣基金會

落實臺灣文化建設;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充實文化內涵

102

2,809

2,759

3,229

-420

103

5,738

2,772

6,376

-638

104

2,640

2,610

4,467

-1,827

臺灣音樂文化教育

研發音樂藝術文化;提升音樂水準;推廣音樂教育及音樂文化交流

102

631

632

1,093

-461

103

1,275

1,276

2,124

-848

104

728

728

728

0

臺灣美術基金會

推廣美術教育;研究美術學術;促進生活品質及美術交流

102

281

181

244

37

103

211

181

167

44

104

180

180

170

10

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推展生活美學、藝術及文化創意產業;社區文化活動;國內外交流

102

1,470

1,470

2,223

-753

103

1,890

1,871

1,934

-44

104

1,868

1,868

2,312

-444

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

農田灌溉自動化、生態環境保護及農田災害預防、搶救、農業工程技術等研發;水資源保育;培育農田水利人才及農業科技研習交流

102

14,806

14,806

15,042

-236

103

13,736

13,736

13,668

68

104

15,342

15,342

15,254

88

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102

11,751

0

9,712

2,039

103

11,548

0

9,750

1,798

104

11,740

0

11,740

0

臺中環境綠化基金會

環境綠化、農田水利事業、灌排渠道自然生態之研究推廣

102

9,476

9,476

9,290

186

103

10,048

10,048

9,155

893

104

9,860

9,860

10,383

-523

七星環境綠化基金會

都市綠化、農業經營等之研究與推展工作

102

23,481

14,132

20,808

2,673

103

22,254

14,160

19,736

2,518

104

18,600

13,800

18,600

0

※註:1.資料來源,各部會提供,本研究彙整。

2.102年度及103年度為決算數,104年度為預算案數。

3.部分財團法人原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

部分財團法人原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例如交通部主管之中華顧問工程司以發揮我國專門人才之技術知識,促進交通建設,改進工程技術,協助國內外之經濟發展為目的,因法令限制,而將原工程顧問業務移撥予持股100%之轉投資事業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轉型為研究發展與教育訓練等業務,惟其研究發展業務容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有所重疊,教育訓練業務已有民間企業可提供。依該財團法人提供資料顯示,102年度至104年度本期賸餘扣除投資收益後,分別產生短絀數4,537萬元、311萬3千元及1億0,720萬元,顯示營運績效不佳。是以,該財團法人原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允宜考量依民法第65條規定裁撤之可行性。

綜上,本院已於審查102年度及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決議請各主管機關就主管之財團法人檢討退場或整併事宜。經詢據各主管機關提供資料顯示,存有極小型財團法人廣設現象,容有規模不經濟之慮,且部分財團法人主要業務內容似有重疊或相近,另有財團法人原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各主管機關允宜確實參據本院決議,審酌整併或退場之可行性,俾使資源集中,提升營運效益,並減少政府之監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