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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外業務及非典型人力運用現況之探討

三、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之現況 日期:104年8月 報告名稱:政府委外業務及非典型人力運用現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精簡、委外業務推動與非典型人力運用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文煌、周春梅

(一)非典型人力運用規範

非典型人力(Atypical Employment)之定義,係指有別於傳統長期僱用之部分工時、契約性工作,或派遣勞動等僱用方式之員工。由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對各機關員額評鑑之非典型人力係以臨時人員、派遣勞工、勞務承攬為主,故本研究亦以渠等人力為主要研究對象。行政院為避免彈性多元人力運用導致機關浮濫用人,爰依據立法院決議,對於非典型人力之進用及管理規範重點如下:

1.臨時人員部分:「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以臨時人員酬金科目進用之臨時人員人數或用人費用,不得超過96年度時實際進用人數或用人費實支數額。

2.派遣勞工部分: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在勞動派遣相關規定完成立法前,原則不得超過中華民國99年1月31日各機關實際運用派遣勞工人數(總數1萬5,514人)。

3.勞務承攬部分:行政院99 年8 月27 日院授人力字第09900641751 號函規定,各機關應優先評估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並將勞工指揮監督事宜委由承包廠商負責,非必要,應儘量避免與自然人簽訂承攬契約。

(二)非典型人力運用現況

近年來受限於立法院審議年度預算所作決議,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數互有消長。經彙整100年度至103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非典型人力之運用情形,整體而言,該類人力運用人數由100年度之8萬2,461人,增至103年度之8萬4,805人,增幅2.84%。其中臨時人員之進用由100年度之3萬3,210人,增至103年度之3萬9,677人,增幅19.47%,呈成長趨勢。然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之人力運用數則逐年遞減,分別由100年度之1萬2,229人及3萬7,022人,減為103年度之9,270人及3萬5,858人,其中以勞動派遣人力減幅最多,達24.20%(詳附表3-2-1)。

附表3-2-1:100年度至103年度中央政府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總數一覽表 單位:人;%

年度

項目

100(1)

101

102

103(2)

增減幅度(2)-(1)/(1)

行政院以外機關

5,334

5,340

5,585

6,558

22.95

臨時人員

3,693

3,758

3,738

4,944

33.87

勞動派遣人力

299

270

260

247

-17.39

勞務承攬人力

1,342

1,312

1,587

1,367

1.86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

77,127

77,023

78,852

78,247

1.45

臨時人員

29,517

31,670

34,196

34,733

17.67

勞動派遣人力

11,930

10,715

10,296

9,023

-24.37

勞務承攬人力

35,680

34,638

34,360

34,491

-3.33

中央政府機關

82,461

82,363

84,437

84,805

2.84

臨時人員

33,210

35,428

37,934

39,677

19.47

勞動派遣人力

12,229

10,985

10,556

9,270

-24.20

勞務承攬人力

37,022

35,950

35,947

35,858

-3.14

※註:1.資料來源,中央各機關提供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委外及非典型人力專區,本研究彙總。

2.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數據基準日為各年度12月底。

3.部分工時部分係按加權平均計算人/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