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機關委辦費及其占業務費比率居高不下,然預算員額及實際公務人員人數並未見降低
按預算員額為各機關每年度編入總預算案並經立法部門審議通過後,可完整呈現該年度公務人力之整體數額,亦為行政院目前評估公務人力變化情形之數據。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8條第2項規定:「機關新增業務時,應先就所掌理業務實際需要及消長情形,調整現有人力之配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2.業務及功能萎縮。3.現有業務由民間或地方辦理較有效率或便利。…。」爰各機關年度預算員額之編列,應有前瞻性,凡業務委外或功能萎縮者,均應評估調減預算員額。
惟自101年行政院組織改造啟動後,中央政府各公務機關年度委辦費及其占業務費比率即居高不下(詳附表3-3-1)。99年度各機關委辦費決算數約221.5億元,占業務費比率為9.95%,103年度委辦費決算數已逾269億元,占業務費比率提高至11.44%;104年度委辦費法定預算數則近290億元,占業務費比率達12.28%;99年度至104年度間委辦費增加逾68億元,增幅達30.71%,與業務費增幅5.99%相較,各機關近年委外辦理業務顯大幅增加。而在各機關委外業務逐年增加之際,機關預算員額及實際公務人員人數卻未見減列,99年度中央政府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為13萬2,477人,至104年度已達13萬3,963人,計增加1,486人(增幅1.12%);而各機關實際公務人員人數亦從99年度之9萬3,060人增加至103年度之9萬4,999人(詳附表3-3-2),人數亦增加近2千人(增幅2.08%);均顯機關間公務人力並未隨委外業務增加而為適度調減。爰行政院人事總處允加強各機關預算員額評估及實際人力運用等控管作業。
附表3-3-1:99年度至104年度中央政府公務機關委辦費預(決)算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委辦費
業務費
委辦費占
業務費比率
金額
增幅
金額
增幅
99
22,151,118
-
222,518,506
-
9.95
100
22,229,311
0.35
228,367,349
2.63
9.73
101
28,809,446
29.60
233,153,762
2.10
12.36
102
26,652,819
-7.49
225,262,449
-3.38
11.83
103
26,928,792
1.04
235,323,432
4.47
11.44
104
28,953,027
7.52
235,838,449
0.22
12.28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本研究彙整。
2.99年度至103年度為院編決算數,104年度為法定預算數。
附表3-3-2:100年度至104年度中央政府公務機關預算員額及公務人員人數 單位:人
年度
中央政府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
中央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人數
132,477
93,060
100
132,814
92,518
101
132,961
92,821
102
133,609
93,013
103
132,877
94,999
104
133,963
-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各年度法定預算資料,以及銓敘部網站各年度銓敍統計年報。
2.表列中央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人數,不含公營事業機構、衛生醫療機構及公立學校(職員)之人數。
3.依行政院人事總處網站「政府員額管理相關資訊」專區說明,預算員額統計範圍包括公務人員(職員、警察、法警)、教師及其他以人事費進用人員(含駐衛警、工友、聘僱、駐外雇員等);而銓敘部統計年報統計範圍則僅前揭公務人員人力部分。
(二)部分機關委辦費逐年增加,然預算員額或非典型人力卻未見減少,人力運用效益顯待檢討
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自民國99年1月啟動,該院及所屬機關已自101年度起陸續掛牌運作,經查各部會主管102年度至104年度委辦費預(決)算狀況,文化部主管、勞動部主管、原能會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及環境保護署主管等單位,在其年度委辦費逐年遞增之際,預算員額或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並無調降,甚或微幅增加(詳附表3-3-3),其業務委外後節餘人力之運用顯有待檢討。以文化部主管為例,該部101年5月由原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改制而成,該部主管102年度及103委辦費決算數各為4億6,733萬元及4億9,588萬元,104年預算數更增加至6億0,977萬元,均較101年度文建會主管決算數2億8,857萬9千元大幅增加;而其在委辦費逐年擴增之際,預算員額亦從102年度之1,410人增加至104年度之1,435人,非典型運用人力亦從101年第4季之1,113人增加至103年第4季之1,298人,機關人力運用效益顯待檢討。
附表3-3-3:文化部等機關102年度至104年度委辦費及其人力狀況
單位:新台幣千元;人
機關名稱
委辦費金額
機關人數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預算員額
非典型人力人數
102年度
104年度
101年第4季
103年第4季
文化部主管
467,333
495,876
609,767
1,410
1,435
1,113
1,298
勞動部主管
211,395
212,116
257,429
1,805
3,600
1,955
3,368
原能會主管
111,969
130,353
157,950
1,296
1,284
417
419
衛生福利部主管
2,339,315
2,543,430
2,649,168
5,483
5,790
11,121
12,777
環境保護署主管
143,996
377,339
355,181
915
896
269
283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及行政院人事總處網站「委外及非典型人力運用專區」統計資料,本研究彙整。
2.102年度及103年度委辦費為決算數,104年度為法定預算數。
3.衛生福利部主管、勞動部主管102年決算數及員額數,分為組改前衛生署主管、勞工委員會主管之資料。
4.非典型人力包括派遣人力、勞務承攬人力及臨時人力等3類。
(三)部分機關委辦費居高不下,委辦項目、內容及其效益允有檢討之必要
部分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逾50%,儼然成為業務發包中心: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年度預算用途別第ㄧ級科目分為人事費、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債務費及預備金等6類,其中業務費為機關處理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所需各項費用,而委辦僅為機關業務推動方式之一,委辦費占業務費比重越高,則顯機關將所職掌業務委外辦理之程度越高。查101年度至104年度各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其中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賦稅署、教育部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經濟部本部、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職業安全衛生署、原子能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民健康署等17個單位,其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長期均逾50%(詳附表3-3-4),其法定職掌業務顯過半均委外辦理;而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等3機關,其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更連年達9成以上,機關自辦業務顯已所剩無幾。以經濟部主管為例,該部及所屬將舉凡政策制訂、法案執行、績效評估、統計作業、查驗工作、監測檢驗、資料庫建置及資訊系統規劃等絕大多數業務均委外辦理,而受託機關又多為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研究機構(詳附表3-3-5),各財團法人及研究機構似已成為行政機關之延伸單位,行政機關儼然成為所職掌業務之發包中心,其妥適性恐待商榷。
附表3-3-4:101年度至104年度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逾50%機關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
委辦費
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23,771
112,612
109,146
102,132
59.48
57.10
54.9555.59
賦稅署
7,832,168
8,190,520
7,811,356
8,802,226
96.99
97.13
97.03
96.44
教育部
2,254,386
1,251,336
1,358,132
1,370,703
73.03
65.18
68.15
62.08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967,302
1,418,335
1,580,206
-
87.20
90.87
91.10
經濟部
1,343,889
1,309,659
1,242,998
1,259,010
72.29
72.24
70.38
70.72
工業局
4,269,290
3,673,217
3,938,987
4,147,559
97.68
97.43
97.38
97.16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661,317
719,494
765,647
741,571
71.73
73.76
75.43
74.05
中小企業處
546,781
473,759
412,647
308,533
92.78
91.81
91.64
90.01
職業安全衛生署
-
-
-
222,000
-
-
-
67.84
原子能委員會
89,297
57,307
84,344
123,638
54.47
40.25
51.39
60.33
農業委員會
679,799
568,110
536,090
585,103
69.55
64.85
58.02
56.49
水土保持局
279,578
340,382
392,528
410,068
64.94
69.31
72.02
66.96
漁業署及所屬
511,081
438,161
366,327
368,831
61.08
58.86
53.40
52.44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771,395
561,534
582,890
622,361
73.39
68.12
71.09
74.96
衛生福利部
1,006,145
911,144
1,069,365
1,193,262
62.24
60.26
67.77
66.75
食品藥物管理署
796,561
806,318
845,273
856,209
60.03
59.55
59.88
57.89
國民健康署
130,636
130,786
132,473
174,027
61.36
57.23
64.99
68.82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資料,本研究整理。
2.職業安全衛生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新成立機關。
附表3-3-5:經濟部、工業局及中小企業處101年度至103年「委託辦理」經費辦理情形 單位:件數;新台幣千元;%
年度
機關
委託辦理
計畫數
委託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研究機構辦理數
占比
計畫數
決算數
計畫數
決算數
計畫數
決算數
101
經濟部
115
1,270,911
58
860,828
50.43
67.73
工業局
119
4,177,288
99
3,778,113
83.19
90.44
中小企業處
66
546,781
31
337,109
46.97
61.65
102
經濟部122
1,241,598
55
816,792
45.08
65.79
工業局
116
3,568,812
98
3,245,797
84.48
90.95
中小企業處
63
473,759
32
287,193
50.79
60.62
103
經濟部
107
1,175,796
50
760,361
46.73
64.67
工業局
124
3,814,743
108
3,488,220
87.10
91.44
中小企業處
48
412,647
24
239,091
50.00
57.94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本研究整理。
2.本表為各機關委辦費三級用途別中委託辦理科目之統計資料。
機關將業務大幅委外辦理,除易致所主管政策欠缺整體性及前瞻性通盤規劃,亦恐忽略本身專業或行政技術之精進:機關依性質將部分業務委由民間辦理或可提高行政效率,然如僅將複雜或難以執行之業務以委辦方式轉由民間辦理,則行政機關恐將忽略本身專業技術或行政技術之精進;又如委外比率過高,甚至將監督、評估、審核之業務也委託民間辦理,則政府職能中最核心之監督與管理功能亦恐將喪失。如經濟部主管各機關為政府各項產業升級計畫之重要推手,對各項產業政策允應居主導地位,計畫如涉跨機關並應確保政策之完整性及連慣性,然渠等機關卻將政策研究、推動及執行均委外辦理,雖受託機構多為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或研究機構,然其計畫成員並非公務人員,而委辦費又為年度預算,需依相關規定辦理招標或採購,如更換廠商或計畫升級時,恐將面臨業務銜接不易或經驗傳承斷層之風險;而公部門人才亦因此缺少培訓及專業經驗傳承之機會,對前瞻性及整體性之政策規劃恐仍欠缺實際規劃經驗及視野,不利人才養成與知識管理。
統一發票給獎及發售委辦費用居高不下,電子發票開立及無紙化比率仍待加強: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1條規定:「統一發票,除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外,由財政部印刷廠印製及發售……。」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7條另規定:「統一發票獎金之發給,由專責單位委託財政部所屬機關(構)辦理;必要時並得由受託之機關(構)轉委託。…。」賦稅署爰將統一發票給獎及發售等業務委託財政部印刷廠辦理,其並將獎金代發作業轉委託郵局辦理。經查101年度至103年度是項給獎及發售委辦業務決算數高達78億元、82億元及78億元,104年法定預算數約88億元,為中央政府各機關委辦業務金額最高者,且各年度委辦經費居高不下;103年度該項委辦費雖較102年度微降,究其原因主要係降低統一發票獎金支出,至於代發獎金手續費、發票發售經費及發票相關行政費等之金額及占比(詳附表3-3-6),仍居高不下,甚或微幅增長。雖行政院為因應電子商務蓬勃發展,逐步降低紙本發票印製及發行量,而於99年核定「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計畫」,然查103年度電子發票開立張數約44億餘張,占該年度統一發票張數比率雖達47.27%(詳附表3-3-7),然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占比仍僅8.5%,致財政部印刷廠103年發票銷售量仍達4,511萬本,較99年度銷售量之4,170萬本有增無減,爰財政部允應積極輔導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並提升消費者利用載具儲存發票並對獎之誘因,俾利是項業務委辦費之降低。
附表3-3-6:財政部賦稅署102及103年度「統一發票給獎及發售」委辦費決算數明細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
預算項目
102年度
103年度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統一發票獎金
7,616,419,571
93.01
7,234,909,326
92.63
代發獎金手續費
381,419,963
4.66
384,541,917
4.92
統一發票發售經費
181,410,000
2.22
180,676,600
2.31
統一發票相關行政費(統一發票開獎節目製播費、中獎號碼公告費、中獎發票審核人力費等)
9,907,425
0.12
10,628,179
0.14
合計
8,189,156,959
100
7,810,756,022
100※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提供。
附表3-3-7:98年度至103年國內電子發票開立情形表
單位:家數;百萬張;%
年 度
99
100
101
102
103
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家數
825,567
846,333
862,727
811,998
913,143
開立電子發票家數
10,153
13,495
22,249
44,683
77,620
開立電子發票家數比率
1.23
1.59
2.58
5.5.
8.5
開立統一發票張數
8,985
9,709
11,399
9,441
9,442
開立電子發票張數
69
110
2,667
3,900
4,463
開立電子發票無紙化張數
0.007
14
139
198
375
電子發票占統一發票張數比率
0.78
1.14
23.40
41.31
47.27
電子發票無紙化占電子發票比率
0.01
13.17
5.25
5.10
8.4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