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軍事防衛力量並隨科技發展更新汰購先進武器裝備或構建工事,國防部近各年度編列之軍事投資預算高達8、9百億元(詳附表5)。由於軍事裝備多涉及高科技與精密零組件或設施,加上購置數量及相關維保、配件或設施之需求,使其購(建)案所費不貲,少者數百萬元,多則達上千億元規模。爰國防部對於各項軍事投資計畫均依其必要性及緩急順序評估後始提出需求暨編列預算,其中對於所需數量較多、製程較長、單價較高,無法於短期內購(製)獲且所涉預算規模較鉅者,多以分年性計畫方式編列,類如附表7所列之各項計畫皆是。國防部每年度在軍事投資方面之計畫預算,除前已編列年度預算開始進行之持續案外,尚有當年度提出之新增案,爰案件數量頗多,所需金額雖高低不一,惟於預算書中均逐案載有其提出之必要性。
經納編預算之軍事投資計畫前既經評估有其必要性並於當年度較他案優先提出,當應依計畫期程籌獲始能適時發揮預期效益。然近年國防部就該等計畫或因事前評估作業未周、或因執行過程中人謀不臧等因素,致須辦理預算保留及延後計畫期程者,不在少數(詳附表8)。此如預算規模達581.85億元之陸軍司令部「裝步戰鬥車(迅馳專案)」計畫,執行期間因原型車及小批量產製之雲豹甲車陸續發現車身鋼板出現裂痕,無法通過驗收,致原訂103年度完成之計畫期程後延至110年度,嗣又於104年8月經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發現甲車「動力底盤系統」得標商以中國大陸品質不良之廉價零件裝置混充及軍方人士涉嫌受賄協助通過驗收等情事並提起公訴,計畫期程恐再受影響;為改善現有大型軍艦停泊席位不足而辦理之海軍司令部「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威海計畫)」案,所需總經費達345億元,於95年度提出後,原預訂106年度完成,在辦理土地徵收及補償作業時,即遇當地居民抗爭及糾紛不斷,迄今僅在執行「專案管理委託」、「規劃設計委託」及「環境監測委託」等3項技術服務案,需至107年度始能完成設計及辦理發包作業,爰將計畫期程順延至114年度。由此概顯示國防部部分鉅額分年性計畫事前並未就各項影響因素周詳考量,致執行時需徒耗非預期之人力、物力及財力,使計畫期程為之延宕,渠等具必要性之裝備需求無法依原訂時程獲得,恐危及國防戰備。
附表8:國防部近年因執行進度不如預期致辦理預算保留及延後計畫
期程之分年性計畫 單位:新台幣千元;年度
計畫名稱
計畫總金額
計畫期程
備註
(計畫期程修正主要原因)
原訂
修正後
陸軍司令部「裝步戰鬥車」
58,184,726
95-103
95-110
因原型車及小批量產製之雲豹甲車陸續發現車身鋼板出現裂痕,無法通過驗收。
陸軍司令部「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案」
2,072,687
101-106
101-110
因廠商對標案規格提出疑義,辦理預算保留,並流用5億3,919萬元至飛指部「疾鋒專案」(愛國者三型飛彈採購案)。
海軍司令部「S-70C反潛直升機性能提升」
833,998
103-105
103-107
104年7月始與得標商完成簽約,依契約給付預付款2億1,675萬9千,係與空軍辦理預算調撥,因首年交貨期長達365天,依合約期程辦理預付款保留。
海軍司令部「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
34,500,000
95-106
95-114
95年12月決標「專案管理委託技術服務案」,金額3億5,477萬餘元;97年2月決標「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案」,金額5億1,703萬餘元;97年3月決標「環境監測委託技術服務案」,金額5億8,206萬餘元。上揭3技術服務案合約期限均至114年,故辦理預算保留。
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
35,851,859
102-113
102-114
得標商慶富公司未依契約規定完備開工條件,無法申領建造案第二期款,104年度預算18億9,555萬元辦理保留。
海軍司令部「升降船台性能提升」
826,766
102-103
102-111
因施工場址土地經高雄市環保局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影響本工程執行且污染場址改善工程於105至108年完成後,方可執行船臺工程。
空軍司令部「P-3C定翼反潛機」
49,116,146
96-104
96-107
配合「桃園航空城計畫」,辦理機隊駐地調整及建案變更,延宕基地設施工程。
空軍司令部「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
17,066,492
98-10198-102
承包商漢翔公司未能依各年度原預訂進度完成應辦事項。
※註:資料來源,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各年度預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