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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差之預算編審與執行情形之檢討

三、預算科目或赴大陸地區計畫未盡具體,執行彈性過大,預算成為控留額度及科目之手段 日期:105年7月 報告名稱: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差之預算編審與執行情形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馮于容

如前所述(詳附表6),赴大陸地區計畫變更計畫執行之情形甚為普遍,102年度至104年度實際執行之計畫項數較預計項數分別高出1,819項及68.15%、1,466項及46.66%、1,484項及47.59%。然而近3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及基金「大陸地區旅費」科目平均執行率卻未達80%,主要係因:

(一)部分科目預算編列時,無明確之赴大陸地區計畫:赴大陸地區經費之各項財源中,僅有依規定報行政院 (或教育部)核定之計畫經費編入「大陸地區旅費」科目,其他財源支應者如補助費、委辦費、工管費等,於預算編列時,並無明確之赴大陸地區計畫,造成實際執行之計畫項數遠高於預計項數之現象,例如:內政部所屬之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102年度及103年度以國安局補助款支應赴大陸地區工作會談等所需經費151萬1千元;文化部所屬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2年度及103年度以文化部補助款支應國光劇團、臺灣國樂團等赴大陸地區演出等所需經費合共1,469萬4千元。

(二)部分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未臻明確,執行彈性大:部分赴大陸地區計畫名稱及內容涵蓋範圍廣,擬赴地區及拜會單位以最大之分類編列,導致實際執行時由預算之1項計畫,變成數個子項計畫,例如:

1.中央研究院102年度之派員赴大陸地區參加「環境變遷研究研討會」計畫,預算編列之擬前往地區及拜會單位為「大陸地區」及「學術研究機構」,工作內容為「參加會議、發表論文、演講」,預計派8人赴大陸地區6天;實際執行結果辦理13項,共派員13人次赴大陸地區參加相關學術研討會、演講或訪問,天數由2天至8天不等。

2.交通部104年度預算「一般行政」科目編列赴大陸地區考察計畫51萬5千元,預算編列之擬前往地區為「大陸」,擬拜會單位空白未填,工作內容為「因應兩岸交流日益密切需增強雙方聯繫及意見交換大陸地區鐵道、公路、航海、空運、氣象、觀光等相關建設或措施,爰需赴大陸地區考察或觀摩,以作為政策評估或制定之參考。」預計派13人赴大陸地區9天;實際執行結果辦理4項,除1項以密不錄由未公開外,其餘3項共派4人赴大陸參訪或參加論壇,天數由5天至7天不等。

是以,部分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預算項目涵蓋範圍過廣,內容簡略,有欠具體明確,而為增加執行彈性,使得預算之編列成為控留額度及科目之手段,允宜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