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及相關規定
日期:105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國外旅費執行情形之檢討
目錄大綱:貳、相關規定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芮家楨
行政院為促進該院與所屬各機關、機構、學校及公營事業人員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通,特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依該要點規定,各類公務出國計畫(機密性質除外)之出國人員需於返國日起3個月內完成出國報告,並傳送至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報告架構應涵蓋目的、過程、心得及建議等項;國立專科以上學校校務基金出國報告則適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出國報告綜合處理作業規定」,內容大致相同。
而科技部補助或委託各基金之專題研究計畫派員出國案件,係屬研究計畫之一部分,應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其出國心得由申請機構督促計畫主持人於研究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併同研究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至科技部網站。
下載
2016-07-01
2016-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