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投入研發經費逐年增加,惟技術貿易逆差仍持續惡化
依據科學技術統計要覽(2015年版)統計,政府研發經費由94年591億4,300萬元增至103年607億4,300萬元;技術貿易逆差由94年之438億7,700萬元大幅攀升至103年之1,293億5,000萬元(增幅達194.80%),顯示政府每年投入鉅額研發經費,卻無法有效改善技術貿易嚴重逆差情勢。
附表7:我國94年至103年政府研發經費與技術貿易逆差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年度
政府研發經費
淨技術貿易額
94年
59,143
-43,877
96年
60,643
-48,367
97年
58,928
-55,897
98年
61,587
-76,569
99年
63,020
-115,735
101年
61,172
-123,645
102年
60,993
-121,123
103年
60,743
-129,350
※註:1.資料來源,科學技術統計要覽(2015年版);103年經濟部工廠校正暨營運調查報告。
2.95年及100年經濟部工廠校正暨營運調查停辦。
圖7: 政府研發經費與技術貿易逆差趨勢圖
(二)我國廠商屢面臨國際專利訴訟威脅,恐使我國產業競爭力遭受嚴重打擊
專利權已成為影響高科技產業競爭發展之關鍵要素,尤其我國廠商頻頻成為被控告專利侵權對象,其中不乏知名廠商,更凸顯出此議題之重要性。經統計,2005年至2015年我國廠商在美國法院被控告專利侵權之訴訟計578件,且逐年攀升,其中電腦業183件居冠、手機業123件居次、IC業及網通業分居第3及第4名(詳附表8) ,均為我國主力產業,且亦均為知名品牌大廠,如宏達電140件、宏碁77件、華碩57件、友訊27件、台灣國際航電(Garmin)23件、友達13件及奇美電7件等,屢面臨國際專利訴訟威脅,尤其專利非實施事業體 (Non-Practicing Entity)之橫行,若未能積極因應,恐使我國廠商在自創品牌或轉型品牌經營時遭遇嚴重打擊。
附表8:2005年至2015年我國九項產業專利訴訟案件(美國法院)統計表 單位:件
產業別
年度
LED
LCD
IC
網通
電腦
手機
生技
綠能
精密機械
合計
2005
0
4
5
0
1
0
0
0
0
10
2006
0
2
5
0
0
0
0
0
0
7
2007
0
1
15
1
9
3
0
0
0
29
2008
1
7
7
2
6
7
0
0
0
30
2009
0
0
5
4
4
2
0
0
0
15
2010
8
6
16
16
10
12
1
0
0
69
2011
0
13
15
12
17
10
0
1
0
68
2012
4
1
2
7
19
17
3
0
0
53
2013
1
7
7
8
31
22
3
1
0
80
2014
2
11
14
20
43
24
4
0
0
118
2015
1
1
11
14
43
26
2
1
0
99
合計
17
53
102
84
183
12313
3
0
578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智財訴訟雲端資料庫(105年7月19日查詢)。
2.依廠商別計算案件數。
(三)我國廠商對美出口因美國關稅法337條款調查而倍受打擊
1.企業在美國之專利權遭人侵害時,專利權人除於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提起民事專利侵害訴訟外,亦可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ITC)提起關稅法337條不公平競爭控訴。對於違反美國關稅法第337條專利侵權案件,ITC因其審理時間與程序較美國一般民事訴訟法院程序快速且簡易,加上ITC若確認違反美國關稅法337條款時,即可發出局部或全面排除令之保護措施,禁止侵權物品輸入美國及銷售,形同喪失美國市場之資格,因此ITC行政訴訟儼然成為成為美國企業阻止競爭者進入美國市場最便捷之方式。
2.經統計,2005年至2015年我國廠商遭受美國關稅法337條款之控告計156件,其中IC業為46件居冠、電腦業40件居次,LCD及LED分居第3及第4名 (詳附表9)。若就廠商別統計,宏達電17件、華碩10件、宏碁9件、創見5件、友達4件、台灣國際航電(Garmin)4件及南亞科4件等,甚至台積電亦有2件。由於337條款應訴時間短、程序複雜,訴訟難度高、費用高昂,且不應訴即可能敗訴,被訴廠商若未能及時因應,對公司營運將造成極大損害。
附表9:2005年至2015年我國九項產業專利訴訟案件(ITC)統計表
單位:件
產業別
LED
LCD
IC
網通
電腦
手機
生技
綠能
精密機械
合計
2005
1
2
1
0
0
0
0
0
0
4
2006
0
0
0
0
0
0
0
0
0
0
2007
1
0
14
3
8
0
0
0
0
26
2008
11
0
10
0
8
1
0
0
0
30
2009
5
0
3
3
1
1
0
0
0
13
2010
0
9
9
1
9
2
0
0
0
30
2011
0
5
4
0
2
2
0
0
0
13
2012
0
1
0
1
5
8
0
0
0
15
2013
0
1
2
1
2
2
1
0
0
9
2014
0
2
2
5
5
1
0
0
0
15
2015
0
0
1
0
0
0
0
0
0
1
合計
18
20
46
14
40
17
1
0
0
156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智財訴訟雲端資料庫(105年7月19日查詢)。
2.依廠商別計算案件數。
(四)國內研究機構提起之反制訴訟或控告案件寥寥可數,反制訴訟能量不足
我國廠商屢面臨國際專利訴訟威脅,國內研究機構提起之反制訴訟或控告卻寥寥無幾,2005年至2015年期間,工研院對LG及Samsung(三星)向美國法院提起專利訴訟計11案;暨向美國ITC對LG提起專利侵權控訴2案(詳附表10),顯示研究機構雖擁有大量專利,卻缺乏智財之實用性,專利布局之深度恐有不足,致面臨國際訴訟之際,缺乏防禦及反制之專利技術。
附表10:2005年至2015年工研院在美國法院及ITC控告專利被侵權案件統計表 單位:件
訴訟地
產業別
提告日期
被告廠商
系爭產品
判決結果
美國法院
手機
2009.6.19
Samsung
天線元件
和解
手機
2009.6.19
Samsung
基頻電路
和解
LCD
2009.10.19
Samsung
液晶面板模組
和解
手機
2009.10.19
Samsung
影像感測元件
和解
IC
2009.10.19
Samsung
IC封裝
和解
IC
2009.10.19
Samsung
記憶體
和解
手機
2010.10.26
LG
天線元件
結案
LCD
2010.11.26
LG
零組件
結案
IC
2012.5.31
LG
IC封裝
案件終止
LCD
2013.8.29
LG
液晶顯示面板
審理中
LCD
2014.11.28
LG
液晶顯示面板技術
審理中
美國ITC
LCD
2011.8.10
LG
IC封裝
未發現侵權,結案
IC
2012.5.31
LG
零組件
審理中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智財訴訟雲端資料庫。
綜上,全球智慧財產權爭議如火如荼展開,我國廠商之產品輸出美國市場,屢遭受國際專利訴訟威脅及美國關稅法337條款之控告,惟國內研究機構提起之反制訴訟或控告寥寥可數,顯示研究機構產出之專利數量雖多,對於國內廠商智財訴訟支援之助益卻有限。為有效降低國內廠商專利費用與智財權糾紛之風險,允宜盤點現行產業鏈技術缺口,積極規劃整體智財戰略與專利布局,形成完整、嚴密之專利保護網,俾面對激烈國際智財權競爭情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