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災害防救白皮書」未配合總預算案審議時程送交本院,亦欠缺歷年災害防救經費執行情形,弱化該白皮書之實質功能
日期:105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災害防救財源籌措與經費執行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我國災害防救財源籌措與經費執行成效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林靜玟 沈寧衛
99年7月修正災害防救法第17條增列第3項規定:「行政院每年應將災害防救白皮書送交立法院。」行政院雖自100年起每年將災害防救白皮書送交本院,惟其揭露預算資料時效落後,以104年災害防救白皮書為例,遲至104年10月6日始函送本院,且災害防救經費係按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所辦業務事項列示100年度至104年度預算數,除無法與各機關災害防救計畫銜接,並欠缺以前年度災防經費實際執行數,致難以作為本院審議105年度總預算案防災經費之參考。
鑒於預算係政府為推動政務、達成施政目標所編製之財務計畫,亦為綜合政府施政計畫之具體數據表徵;而災害防救相關計畫經費,由於涉及資源配置效率及災害發生緊急支援用(尤其大型災害如:103年高雄氣爆、104年八仙塵爆等事件),向為本院審議總預算關注重點之一。惟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僅於總說明重點分析以文字略述環境資源保育及國土保安等相關經費,並未彙整揭露災害防救業務機關、各項防救災計畫及經費等資訊,加以災害防救白皮書未配合總預算案提交本院審議時程,亦欠缺歷年災害防救經費執行情形,致難以瞭解總預算案中防救災資源配置與其妥適性 、以前年度災害防救預算執行成效及各機關有無因災害防救經費不敷支應,而依災害防救法移緩濟急調整流用年度預算等情形,弱化該白皮書之實質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