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治山防洪及流域治理仍分屬不同主管機關
現階段我國流域管理行政體系,上、中、下游及海岸仍分屬不同機關分工治理,中央政府主要涵蓋: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農委會、行政院環保署等;而地方水權也常涵蓋各類供水與廢水處理之主管單位、多個地方縣市政府、土地所有權單位組織等(詳附圖4-1)。加以流域工程治理、行政管理與土地開發相關法規分散,致使有限預算資源及人力等資源隨事權分散於各部會,管理範圍重疊、管制標準不一。
附圖4-1:我國流域管理事權體系圖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二)未能整體評估流域治理與管理所需預算資源,致長期持續投入龐鉅災害防救經費,惟近年來重大災害頻仍
目前水庫集水區之防砂、清淤與疏濬業務,係由各機關分別編列預算辦理,同一集水區內因分屬不同機關主管之預算,各項計畫預算間少有連結,影響有限預算資源之妥適分配與運用效益。導致中央政府每年度雖持續投入逾200億元災害防救經費(不含特別預算),並以水災、旱災及土石流防救災經費投入最多(詳附表3-3);然近年來重大災害頻仍,往往造成民眾生命及財產重大損失(詳附表4-3);凸顯長期以來我國災害防救資源之配置,偏重事後救災、重建及復舊等項目,缺乏整體國土保安及永續利用思維,雖然每年度編列鉅額淹水整治、治山防洪經費,實際遭遇重大天災考驗時,卻未能發揮整體防災效能。
附表4-3:102年度及103年度我國重大災害統計表
單位:人;新臺幣百萬元
102年度
災害
死亡
受傷
財產損失
復建金額
0519豪雨
0
0
142
771
0602地震
4
19
0.72
222
蘇力颱風
3
124
1,296
3,110
潭美及康芮颱風
6
27
770
3,344
天兔颱風
0
12
170
493
菲特颱風
0
0
0
83
102年度總計
13
182
2,378
8,023
103年度
哈吉貝颱風
0
0
0.03
0.03
麥德姆颱風
0
10
1,400
1,558
復興航空馬公空難
49
14
80
(註3)
0731高雄氣爆
32
321
3,929
2,216
鳳凰颱風
1
5
1,460
1,505
海研五號海難
2
24
1,555
(註3)
103年度總計
84
374
8,425
5,279
※註:1.資料來源:彙整自103年與104災害防救白皮書中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綜整各部會重大災害統計簡表;因四捨五入致總計數有尾差。
2.表內所摘錄之統計數據,係各災害相關機關(單位),於災害發生後60日內,以正式公文送行政院之資料。102年度「財產損失」係指農林漁牧一級產業損失;「復建金額」則為估計公共設施復建及搶修金額。
3.損失金額僅列航空器及船體部分,復建金額則因涉及保險理賠等因素,故不列入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