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級管理政府轉投資事業,並及於政府具經營主導權之子(孫)公司
日期:105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現況及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卓庭鈺 吳昀雲
現行政府對轉投資事業之管理,以公股股權比率50%為不同之管理,已造成若干監督上漏洞。建議按實質影響力,分級管理主管之投資事業;對具有重大影響力甚至實質控制力之投資事業,應提升其人事及營運透明性,並盤點公股代表組成結構,落實考核。另公私合營事業再轉投資之規模甚為龐大,截至104年底止,成立子(孫)公司中政府具有經營主導權者計有55家,其中母公司持股比率達100%計有30家;相關管理規範應及於渠等政府具經營主導權子(孫)公司,避免事業於層層轉投資後,規避政府監督,因控管不當造成母公司損失,連帶損及公股利益。
下載
2016-07-01
2016-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