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立透明公平之公股代表遴聘機制,研議增訂獨立董事任期制度,以落實公司治理
日期:105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現況及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卓庭鈺 吳昀雲
部分退休(職、伍)官員再(轉)任政府轉投資事業經理人,支領優渥薪酬,酬庸之訾議不斷。允應回歸公司治理精神,健立透明公平之遴聘機制,以改進目前渠等人員因職務擁有較高轉任機會之社會爭議;對於公股占最大股份之投資事業,應掌握股權優勢派任董事長人選,俾確實維護公股權益。
此外,政府為高鐵公司最大股東,2名退休官員再任該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長達10年,屢遭批評酬庸及未具實質監督功能;宜考量研議獨立董事任期制度,增訂連任次數限制,俾免久任之獨立性質疑,並明確權責範圍,包括釐清公司發生弊端之獨董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