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儘速提出民營公用事業提撥用戶公積金歧異之解決方案,俾落實監督
日期:105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現況及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卓庭鈺 吳昀雲
六、儘速提出民營公用事業提撥用戶公積金歧異之解決方案,俾落實監督
退輔會所轄天然氣轉投資公司多年前業依「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第12條規定,提列用戶公積金回饋用戶。惟同屬民營公用事業且獲利情況良好之中華電信及9家民營電廠,卻未提撥及繳納公積金,滋生不少爭議;本案目前經監察院高度關度,主動調查中,渠等主管機關交通部及經濟部能源局應儘速提出解決方案或加快修法進度,俾落實對業者之監督。
(分機:1929 吳昀雲、分機:1919 卓庭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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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2016-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