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結論與建議
日期:105年7月
報告名稱:限制發展地區回饋及補償計畫執行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何殷如、鍾俊華
政府對限制發展地區撥付回饋金之用意,在於透過經濟誘因解決成本與效益間不能平衡之問題,以化解政策推動之障礙,惟依據本研究分析結果,發現現行回饋制度實施問題與現象,茲提出下列幾點建議:
一、回饋金及補償金預算籌編與資源配置:
(一)應儘速擬訂回饋金整體運用目標,再據以規劃年度重點事項及預期效益,依政策目標排定優先順序,合理配置各項預算資源比重,並作為經費核定分配準則,俾使回饋金運用目標更臻明確。
(二)鑒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針對回饋金運用情形不佳者或未有具體成效者,允應檢討預算編列之必要性,並要求各機關單位覈實編列,以減輕負擔。
(三)以目前核能發電量逐年減少之政策考量,為確保足以支應核能發電後端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金之相關費用,應全面強化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機制,並定期對徵收項目、收費費率及標準,提出檢討與調整。
二、回饋金及補償金之經費運用、查核及執行成效:
(一)應按各回饋類別訂定明確與客觀之評核標準及具體指標,合理規劃回饋金之來源與用途,俾期補(捐)助案件核定更加透明,經費運用更具效率。
(二)宜儘速推動回饋資訊系統上線,俾能據以追蹤控管補(捐)助案件之執行,以免受回饋單位撥款申請延遲及執行進度緩慢,影響計畫成效。
(三)為避免行政資源與人力、物力之浪費,業務性質、功能相近之回饋金收支項目,應研議合併之可行性,以提升行政效能。
(四)回饋業務所需經費龐鉅,宜有長遠財務規劃與完整配套措施,並減少「煙火式」福利措施,以妥善運用回饋經費,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且達到敦親睦鄰目的。
(分機:1931 何殷如、分機:8665鍾俊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