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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各機關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之現況與檢討

二、各機關辦理公務車輛租賃之現況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各機關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之現況與檢討 目錄大綱:貳、中央政府各機關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之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文煌、陳燕玲

(一)現行租賃公務車輛之相關規定

為配合緊縮公務車輛採購之規定,行政院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中明訂租賃公務車輛之規範如下:

租賃公務車輛以小客車、大客車及客貨兩用車為限,且為能配合抑制車輛膨脹及撙節支出目標,規定租賃車種與購置車種一致。

不得租賃全時公務車輛,優先檢討運用現有公務車:依車輛管理手冊第17點規定,以集中調派公務車輛方式支援各項公務所需,並以報支短程車資方式因應短程洽公、參加會議之需求;如再無法因應公務需求,則得以租賃每日部分工時、每月特定日數、每月不特定日期、時間或隨叫隨到等方式之車輛處理。

各機關租用車輛以實用為原則: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其租用款式之新車價格不得超過訂定契約時各該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所訂各種公務車輛之編列標準。

租用小客車排氣量限制1,800CC以下:如為接待外賓禮車及臨時特殊需要之用,則不受排氣量之限制。

(二)中央政府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之經費支用情形

承上所述,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係依據購置及租賃車輛要點之規定,鑑於各機關於該要點規範內,各依其業務需求而為不同型式車輛之租賃行為,導致租賃態樣多元化,且未有公開資訊可供檢視。經洽請中央各主管機關填報各年度實際辦理公務車輛租賃情形,由調查結果顯示, 101年度至104年度中央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之租金支出決算數分別為1億7,860萬8千元、1億4,480萬7千元、1億3,452萬元及1億2,966萬4千元,105年度法定預算數則為1億2,750萬1千元,租車費用有逐年減少之趨勢,104年度租金支出較101年度減少4,894萬4千元,減幅27.4%(詳附表2-1-4)。

附表2-1-4:101年度至105年度中央各機關公務車輛租金支出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機關別

101

102

103

104

105

總統府主管

6,218

6,995

8,891

6,958

7,000

國家安全局

1,447

320

182

301

346

行政院主管

958

660

371

317

300

立法院主管

0

0

0

0

0

司法院主管

11,625

8,479

5,425

5,091

6,400

考試院主管

0

0

0

0

0

監察院主管

0

0

0

0

0

內政部主管

13,826

10,129

9,585

9,896

10,865

外交部主管

0

0

0

0

0

國防部主管

16,466

22,498

20,170

20,316

10,561

財政部主管

53,491

22,794

22,615

20,975

22,904

教育部主管

3,796

2,825

2,572

1,128

785

法務部主管

761

640

523

587

670

經濟部主管

6,278

7,526

5,989

5,885

3,907

交通部主管

20,501

26,137

24,362

24,344

22,748

勞動部主管

511

545

750

122

180

蒙藏委員會主管

0

0

0

0

0

僑務委員會主管

0

0

0

0

0

原能會主管

651

732

293

724

100

農委會主管

15,073

13,088

12,152

12,535

15,018

衛生福利部主管

1,640

1,486

1,482

3,082

3,667

環保署主管

626

495

333

1,104

2,100

文化部主管

4,957

882

2,088

1,228

1,455

海巡署主管

3,791

3,605

2,588

2,790

3,373

科技部主管

2,248

2,215

2,122

1,729

2,123

金管會主管

261

249

355

187

200

退輔會主管

13,334

12,275

11,454

10,305

12,599

各地方政府

149

232

218

60

200

合計

178,608

144,807

134,520

129,664

127,501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資料,本報告整理。

2.101年度至104年度為決算數,105年度為法定預算數。

(三)中央政府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之態樣

經彙整103年度至105年度4月底止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公務車輛租賃之情形(詳附表2-1-5),分析如下:

租賃車種:中央各機關租用各型車輛包括小客車、客貨兩用車、小貨車及大客車,103年度至105年度4月底共有645輛、600輛及515輛,其中客貨兩用車分別為380輛、362輛及288輛,占總租賃車輛之58.9%、60.3%及55.9%,占比為各年度最高。

租賃契約態樣:租賃契約以是否含駕駛、油料及維護費而分有不同之態樣,依調查結果顯示,中央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以不含駕駛及油料者居多,103年度及104年度由租車公司配發駕駛者僅占租車總數量中之2.2%及2.3%,105年度所有租賃車輛則皆由機關自行調派自有人力駕駛;租車費用中含油料費者,103年度至105年度分別為2.3%、2.7%及2.9%,油料費多由機關自行編列預算支應;另租車費用中以含車輛維護費者居多,分別占103年度至105年度4月底總租賃車輛之76.0%、76.3%及74.6%。以上3種態樣皆具備者,包括司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及105年度租賃之小貨車1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及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3年度至105年度分別租賃之公務小客車各3輛。

附表2-1-5:103年度至105年度4月底中央各機關公務車輛租賃車種及態樣

單位:輛;%

年度

租賃車輛總數

租賃車種

契約態樣

客貨兩用車

小貨車

含駕駛

含油料

含維護費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103

645

262

40.6

380

58.9

3

0.5

14

2.2

15

2.3

490

76.0

104

600

235

39.2

362

60.3

3

0.5

14

2.3

16

2.7

440

73.3

105

(至4月底)

515

226

43.9

288

55.9

1

0.2

0

0

15

2.9

384

74.6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資料,本報告整理。

2.表列客貨兩用車含7至9人座休旅車及廂型車。

3.表列資料不包含停放於租車公司之隨叫隨到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