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儘速建立履約階段促參廠商股權變動之主動監督機制,俾確實掌握陸資投資相關資訊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執行成效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促參主管機關及主辦機關對陸資參與履約階段促參案件目前僅能被動仰賴投審會通報,實存有重大風險,允宜儘速建立促參廠商股權變動之主動監督機制,如:比照「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於契約加註應提供促參廠商法人股東之股東持股情形,落實源頭管理,俾確實掌握陸資投資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