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府財政日益拮据,退輔會近年來將部分原由公務預算辦理之業務經費轉由安置基金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下稱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不易掌握業務全貌(105年度相關業務經費編列情形詳附表8),茲舉其要者說明如下:
就業輔導業務:所辦理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事項,101年度(含)以前大都由公務預算編列,安置基金僅編列委外短期訓練經費,但自102年度起,該基金增加編列部分原由公務預算支應日間、夜間養成班、短期訓練經費,105年度共編列4,615萬3千元,高於公務預算之1,270萬6千元。
就學輔導業務:榮民就學學雜費及獎學金補助原皆由公務預算編列,但自104年度起,退輔會以是否需檢附適性評量及以就業為導向之讀書(就業)計畫作為劃分原則,凡檢附上述資料者,其補助經費以安置基金支應,未檢附者則由公務預算支應。另補助榮民、榮眷參加大專院校進修及推廣教育及學分班補助,原皆由公務預算編列,但自103年度起,榮民推廣教育及學分班進修補助經費,改由安置基金編列;榮眷進修補助則改由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
此外,前述就學雜費及獎學金補助、推廣教育及學分班進修補助過往及現行由公務預算支應者,退輔會皆界定其為「就學輔導業務經費」,然由於安置基金設立宗旨主要為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故其改由安置基金支應之經費則界定為「就業輔導經費」。
服務照顧業務:本項業務所辦理之清寒榮民子女之就學補助,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以下係由公務預算支應,大學(含專科4、5年級)以上則由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另公務預算編列榮民、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殘障遺孤補捐助經費,而榮民榮眷基金會亦編列榮民榮眷重大災害救助經費。
前述就業輔導、就學輔導及服務照顧業務部分經費分散於公務預算、安置基金及榮民榮眷基金會,且將分散於公務預算及安置基金編列之榮民就學獎補助經費界定為不同輔導業務事項,更不易掌握其業務全貌。
附表8:105年度退輔會公務預算、安置基金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相關之就業、就學輔導及服務照顧業務經費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福利類別
預算及用途科目
項目及內容
105年度預算數
就業輔導-職業訓練
公務預算-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榮民職業技術訓練
日間養成班
11,044
夜間養成班
763
短期訓練
899
委外短期專案
0
合計
12,706
安置基金-其他業務費用-榮民職業訓練計畫及一般服務費
日間養成班
24,327
夜間養成班
1,680
短期訓練
1,981
委外短期專案
18,165
合計
46,153
就學輔導-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公務預算-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榮民就學學雜費及獎學金補助
31,240
安置基金-其他業務費用-獎補助費
結合促進就業目標之榮民就學學雜費及獎學金補助
20,700
就學輔導-榮民榮眷參加進修推廣教育補助
安置基金-其他業務費用-獎補助費
榮民參加大專校院推廣教育及學分班進修補助
9,500
榮民榮眷基金會-其他業務支出-榮眷進修補助
榮眷參加大專校院推廣教育及學分班進修補助
3,200
服務照顧-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公務預算-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以下就學補助
13,243
榮民榮眷基金會-其他業務支出
大學(含專科4、5年級)以上就學補助
51,500
大學以上獎學金
3,510
服務照顧-急難救助
公務預算-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榮民、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殘障遺孤照護
生活艱困、傷害、重病、亡故之榮民急難救助
48,330
清寒散居榮民遺眷個案救助
15,741
就養遺眷救助
52,440
榮民榮眷基金會-其他業務支出-重大災害及意外救助
榮民、榮眷,因重大災害事故導致亡故或重度身心障礙以上者
3,005
※註:1.資料來源,退輔會提供資料、退輔會105年度法定預算書、安置基金105年度預算案及榮民榮眷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案,本報告彙整。
2.表內105年預算數,公務預算為法定預算數,安置基金及榮民榮眷基金會為預算案數。
3.表內公務預算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105年度法定預算數1,324萬3千元,包括獎助學金404萬3千元及午餐補助金920萬元。
